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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力生产安全监察体系的建立及其任务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1月26日

(2)安全监察的工作的主要职责是监督电业生产事故的调查规程、安全工作规程、上级颁发有关安全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以及企业现场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具体来说,一是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设备缺陷隐患,检修维护质量以及人员素质等进行监督监察;二是对发生的各种不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分析、追查责任、统计报告;三是包括企业领导在内的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在监察范围之内。归结起来,监督监察都属于挑毛病、找缺点、追责任的范畴。因此,在履行监督监察职责中,可能和企业的每个人打交道,如果遇到安全思想不端正的,很容易把正常的监督监察工作同个人恩怨混淆起来,错误地认为跟谁过不去,形成个人成见。
(3)安全指标是硬指标,是具有否决权的指标。事故一经认定,就不可更改、调整,按指标考核,一是打断安全记录影响企业荣誉;二是同经济考核挂钩,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切身利闪;三是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关系到个人利害。因此,在履行职责时,必须坚持原则,慎重从事,做到调查分析准确,严格按照事故调查规程秉公办事,一碗水端平。
(4)电力生产过程涉及各个设备系统,运用了多种专业技术,是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技术密集型的设备系统,而且发、供、用联成电网,息息相关,生产中哪个环节、哪个部件,哪个岗位人员发生不安全问题,都要进行调查分析。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就需要涉及各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而作为安监人员不可能全面掌握各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一般多是擅长一两个专业,对其他专业有所了解。因此,对各专业深度不足的问题,只能靠实践中学习、积累,并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密切配合来解决。
(5)安监机构既有监督监察职能,又有安全管理职责,而且人员数量较少(约占企业总人数的千分之三左右),不可能对分散在各个班组、各个现场从事生产活动的众多人员和各个设备系统进行全面地、连续地监督监察,只能靠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履行安全责任,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同时依靠安全网和广大职工充分发挥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和群众性的监督作用。
以上特点充分说明安全监督工作的难度较大,因此,安全监察人员不仅应具备各项基本条件,即必要的学历、职称;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熟悉本专业技术和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并有一定的现场工作经验等等,还需要在工作中注意讲求必要的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地、有创造性地搞好安全监察工作。
四、安监人员需注意的工作方法
根据长期以来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的经验,结合本人从事安全监察工作的体会,我认为安监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方法:
1.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搞好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的关键
党和国家,上级部、局历来对电力安全生产都十分重视,近年来明确确定企业行政正职是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且明确规定了安全职责和到位标准,从企业主要领导人来看,安全好了,既有企业荣誉,又有经济效益,因此,从总体上讲,既有上级的明确要求,又有责任制的约束,还可以保持企业荣誉,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企业主要领导无疑会重视安全生产的。但从具体的安全工作来看,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如何?对有关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对搞好安全生产的规律是否掌握?是否真正重视、支持安全监察工作?这又同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安监人员还应该通过自己的工作,去争取本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具体来说:
(1)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及时地、确切地掌握各种不安全情况,并且经常分析生产中存在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倾向性问题,经常向领导汇报,起到领导在安全工作方面的耳目作用,使领导经常掌握安全方面的情况,对安全生产形势心中有数,在组织安排工作时,可以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
(2)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的确切原因,不断总结分析发生事故的规律和设备系统上、执行规程制度上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在向领导汇报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的同时,也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就是说,不仅提出问题,而且有解决问题的意见,以便于领导综合决策。总之,要尽量避免只提问题,不提措施。即使对有些问题一时提不出好的措施,也要积极探讨解决办法。切忌形成给领导出“难题”的局面。
(3)利用各种机会,通过贯彻上级部、局安全文件,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有关事故通报中的经验教训,广泛宣传各级领导人员、工作人员应该明确的安全指导思想,宣传严格执行规程制度的重要性,促使领导和职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正确对待各项安全工作。
由于安全记录、安全考核、经济利益等因素的影响,在认定事故时,往往会出现不严格要求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讲严格要求的重要性,讲放松的危害性,讲清只有严格执行事故调查规程,才是搞好长期安全稳定生产的唯一出路。利害讲清了,就会实事求是,严格要求。
(4)新担任领导的人员,对领导岗位工作有一个熟悉掌握过程。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明确安全指导思想,也有一个熟悉过程。因此,安监人员在向领导人员汇报安全工作情况的同时,要主动介绍安全工作方面的方法、规律和经验教训,并介绍领导人员需要明确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供领导人员参考,这样就可以加快领导人员熟悉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
总之,安监人员要通过自己的工作,使领导是安全工作上离不开的参谋助手。这样,必然会重视支持安全监察工作。如果安监人员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对安全形势的分析具有及时性、准确性,提出的措施具有针对性、可行性,从而促使安全基础不断巩固,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那么领导就会更加重视、支持安全监察工作。
此外,安全是一项综合指标,安全情况的好坏,是企业各项工作成绩或存在问题的集中体现。因此,要搞好安全工作,除行政领导的重视支持外,还需从各方面加强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教育、青工安全教育、家属安全教育,这就需要取得党群部门的领导和分管经营管理、生活后勤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齐心协力,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2.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础
(1)提高人员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电力生产的各项工作都是依靠各级领导组织广大职工去进行的,能否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取决于各级领导和每一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遵章守纪和安全技术素质。因此,首先要通过安全教育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到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发生事故的危害性,把保证安全作为自觉行动,工作中时时、事事注意安全;其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熟练地掌握安全规程制度的有关规定,掌握有关安全技术知识,明确了解违章、违制的危害,明确了解不执行安全措施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每个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点。这方面的工作扎实了,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工作人员自身引发故障的机率,而且有能力判别并制止违章作业。当然这项工作是由有关部门负责进行的,但安监有监督的职责,而且可以用典型事例去参与配合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充分发挥群众性的监督作用。电力生产工作中,人员分散在各个设备系统、各个生产现场进行生产活动,需要所有工作人员都能坚守岗位,认真执行规程制度,精心操作,精心作业,正确采取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定期进行维护检修,保证设备系统经常处于正常状况,保证维护检修质量等等,才能保证安全生产。因此,对各种生产活动和设备运行状况需要进行监督监察才能保证安全。如果这些工作仅靠安全监察人员,甚至扩大到车间、班组安全员来进行监督监察,也是不可能搞好的。因为一是不可能配备众多的安监人员;二是监督监督涉及每项工作的整个过程和具体细节,不可能对每项工作,每个人的活动都派人进行不间断的监督监察,因此,必须落实各有、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的作用,同时发挥监察体系和群众性的监督作用,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各级领导人员(包括车间、工区主任、班组站长、各副职及专业技术人员),对所分管范围的经常性工作和自己组织进行的工作安全负责,要组织认真执行规程制度,布置工作时要布置安全措施,要检查规程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之,既要全面布置安排,又要检查落实,才能保证工作安全。
2)工作监护人、操作人是进行重要生产活动的专责监护人,负有明确的监督监护责任。因此,必须认真负起监督责任,做到监护到位,保证人身、设备安全。而专责监护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又需要其上一级领导人员和在一起工作人员的监督。
3)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基本是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制度。部颁安全规程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人人有权、有责任监督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对领导人员,专责监护人员的违章指挥,应该提出意见以至拒绝执行,对领导人员、专责监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章现象,应该监督制止,这就是广泛的群众监督。切不可不顾规程规定,不动脑筋,一味听从上级指挥,盲目工作、盲目操作,万一遇到上级人员忽视安全,出现漏洞,就会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其结果往往是作业人员受到的伤害更重。因此,工作人员从保证自身安全出发,也应该克服盲目性,对违反安全规程制度的指挥不要盲目执行,要提出意见以至拒绝执行。
4)在日常安全活动中,在定期安全日活动中以及发生事故、障碍等不安全问题量,车间、工区安全员和班组站安全员在促使开展好安全活动、调查分析故障原因、制订并落实防范措施方面都起着重要的和不可缺少的作用。因此,以安监部门为龙头,由各车间、工区、班、组、站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网,是依靠群众进行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监督体系。
3.认真履行监察职责
(1)在事故、障碍、异常,未遂等不安全问题的认定上,必须坚持按事故调查规程和障碍规定等办事,特别是对中断安全记录的事故,重大、特大事故等涉及安全考核和安全记录事故的认定,一定要用一把尺子来量,对谁也一样,够就算,不够就不算,不能用橡皮尺子量,松一松就不够了,紧一紧就够了。总之要秉公办事,一碗水端平,决不可按照关系的亲疏,偏三向四,其结果必须导致安监工作失去严肃性,降低安监人员威信,从而自己否定自己。这一点,不论是网省局还是发电厂、供电局安监部门都需给予足够重视。
(2)对发生的不安全问题,要在领导的组织支持下,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首先要查清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查清了,责任就相应分清了,防范措施就有针对性。“三不放过”的关键是查不清真正的原因不放过,能抓住这个关键,就能达到吸取经验教训、改进工作、防止同类型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为此,做为安监人员要千方百计查明确切原因,尤其是查明发生事故的技术原因。当然,对问题复杂的首先要抓重点,然后抓一般问题。
(3)对故障原因和暴露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对其他设备系统和管理环节可能存在的同类型问题,也要组织检查,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不能头闭医头,脚疼医脚,要做到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尽可能扩大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的面,使之在提高安全水平方面收到更多的实效。
(4)要及时把事故教训的信息反馈给各车间、工区和班、组、站,以便于对照实际情况,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监督监察工作必须经常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材料
(1)发供电单位的安监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监督监察,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检查操作、作业情况,安全环境条件以及安全用具、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违章违制、违反规程制度的现象提出监察意见,以至采取停止作业、停止操作、停止设备运行等强制性监察措施。
2)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如主要运行参数、运行方式,查阅值班记录,查看设备情况,向值班人员了解设备系统发生的异常和设备缺陷情况等。
3)除上述一般性检查外,每次去现场时,最好能结合当时的生产工作任务,带着问题有目的地对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主要方面进行检查,如反措的落实情况,两票三制的执行,重大缺陷隐患的消除,以及季节性的问题等等,有目标、有重点的进行检查,把一般性的检查同时有目的的检查结合起来,这样做就能较多地、深入地掌握第一手材料。否则,虽然经常下现场,但对查哪些内容不明确,目的性不强,其结果必然是很少发现问题,实效甚微。
(2)安监人员下现场检查,也应事先进行事故预想和工作危险预想。下现场前花几分钟时间,对当时的运行方式、气候条件以及现场进行的主要操作、主要工作等作一次综合考虑。分析一下可能导致发生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主要问题,带着这些问题去现场有重点地进行检查落实,就可能起到安全把关的作用。否则,虽然去了现场,但抓不住重点,结果很可能出现安监人员在场或安监人员检查后刚离开现场就发生事故,起不到把关作用,损害自己的工作形象。
(3)发生故障后,安监人员要及早赶到现场,通过查看与故障有尖的设备系统,损坏的部件,查阅记录、报表,收集有关人员提供的原始材料和与故障有关的自动记录等原始材料,搞清故障发生的经过,并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这是调查分析故障的基础。否则,时过境迁,将给查明故障的确切原因造成很大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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