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加大了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力度,使我国建筑业的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都有所下降,建筑业总的安全状况趋于好转。但是,我们对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由于种种原因,建筑业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我们面临的施工安全形式依然十分严峻,笔者结合自己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浅谈当前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
1、高位瘫痪的脱节管理模式
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复杂的人际交往及社会经济状况严峻的建筑环境,迫使相当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实际丧失了自主权和控制权,被动地依附建筑施工项目的承建人,仅收取管理费,从而被迫违心听从和放任于项目承建人,项目承建人又把工程进行层层转包或分包;也从某种意义上,丧失了主宰控制权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指导管理,从而造成现在部分建筑施工现场,未能很好贯彻落实国家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规范、《JGJ59—99》标准和省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件,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一直存在重工程质量、轻施工安全、轻文明施工、重经济效益、轻安全保障,抱着侥幸心理对待建筑施工安全的被动局面。
2、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视不够
在管理工作中,未能将建筑施工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摆到应有位置,未能真正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国家有关建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落实到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薄弱,检查不到位,“三定”未落实,处罚不到位,而且部分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日常忙于事务,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形势和大政方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省级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件无暇顾及,只停处于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或被动、或应付检查走过场,从而影响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铺开落实。
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匀不健全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机构名存实亡,安全生产机构的工作无从开展。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和对各自的职责负责,经济承包合同未能体现从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施工作业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标,且目标管理及考核,未能认真如实的执行和落实。
4、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设备、用品、用具等配备不到位
安全经费和安全设施的投入,是进行安全生产,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目前,由于建设资金不到位,垫资,不正当竞争或者违法分包,转包等因素,部分施工现场主体结构施工完毕,仍然是“裸体工程”,无任何脚手架及安全网等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5、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和措施方面存在问题
建筑施工现场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JGJ59—99》、国家有关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不精通、不熟悉,未能认真执行。对照国家、省有关建筑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检查,呈现以下特点:
(1)、施工安全资料造假,不按规范标准建档的较为普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分项交底和安全教育较为简单,且针对性不强、不全、不准,千篇一律,或现场实际与方案不符,或有违规、原则性错误和隐患,且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不到位现象较多,特别是高支模;方案未能认真如实审核和审批不符合规定的现象仍然存在;班前施工安全活动记录真实性不高;交底未能按规范标准要求,由具体管理人员落实到具体作业人员,并签名;验收未能用具体数据来说明结果,真实性皆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检查凭经验的多,按规范标准的少,检查的多,处罚的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