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问题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可回避、不可或缺的重要课题,因为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许多方面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近十年来,我国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对策措施: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普遍设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政府部门都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考核机制、重点行业施行了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等等,面对这样一种有利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面对社会各界对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强烈愿望,安全生产工作者更有必要就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与效率问题进行系统而深入的探讨,归纳出一些更切合实际、更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进而,通过政策引导和行政措施推动,使企业更自觉、更全面地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以政府引导、企业自转、法律保障为主要特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本文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影响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成效的主要因素是企业没能自觉地运用成熟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初步收集一下某个行业现有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同时对该行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设施、措施和安全管理状况进行抽样调查,或许能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这样一种估价:如果企业能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中的主要条款以及行业安全管理规范中的基本方法,那么,困扰一些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的绝大多数安全生产矛盾问题都会得到解决,至少会得以有效缓解。
就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由于还没有建立起定期辨识和获取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工作机制,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没有掌握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主要条款和基本要求,因而也就不可能较好地按照标准规范配备安全设施、采取管理措施,许多企业甚至对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也是一无所知,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往往是常识性问题,多年来,一些中小企业轰轰烈烈地抓安全生产工作或许归结于以下原因: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实现安全无事故的强烈愿望,二是政府部门较高频次的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各类季节性和专题性工作文件的推动,三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完成企业和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朴素追求。虽然部分重点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已对安全技术和管理规范问题有了足够的关注,但这种关注主要还是迫于行政许可、行政命令等外部推力。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得以在一部分企业长期存在,而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身处险境不觉险;上级政府部门每到一个地区进行随机抽查,都会发现许多隐患问题,而且,有些隐患问题会让人触目惊心;发生较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后进行调查会发现,绝大多数事故的原因是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不到位。这一切都提示着我们,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仍在于安全技术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推广应用上。安全生产工作者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应当牢牢抓住这一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效果和政府部门监管效率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
二、企业安全生产方面普遍存在的技术和管理问题有其历史的和客观的原因。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实行了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和思维方式在几代人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计划经济年代,几乎所有工作都是上级政府部门布置,企业的管理人员没有更多的能动性。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企业逐步培养起了组织原料、寻找市场、筹措资金、挑选员工等与企业生存发展最直接的谋生能力,而在对技术进步的关注、成熟技术的运用、企业管理等方面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规律要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可以说,我国许多的中小企业还没有形成自觉获取适用技术和管理方法并灵活加以运用的氛围。
同样地,在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宣贯和应用方面,更多的企业习惯于等待上级政府部门的通知。人们至所以察觉到安全生产方面存在那么多的问题,是因为安全生产更为人们所关注,而企业在技术与管理上存在的其它矛盾和问题只是因为其后果很少波及企业围墙以外的区域,所以就被公众淡化和忽视了。我国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经济体制转轨之初,企业似乎在一夜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主权,人们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了发展经济、扩大产能上,安全生产工作远远没有象产值利润那样得到应有的重视,许多隐患问题在几年后才逐步曝露和显现,在各地纷纷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时,安全生产矛盾问题实际上已经较为突出。
市县级安监部门成立之初,在很大程度上沿用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方式,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人们期望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纳入安监部门的监管视野,结果,具体事务越积越多,基层监管工作量不断增加,但问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之一在于监管方式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规律不相适应。长期以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角一直处于跟着政府管理部门号召走的被动地位,监管部门在许多具体事务上却经常扮演着主角,而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最基础性的东西即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规范,企业没能自觉运用、政府部门没能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以引导和推广。所以,尽管《安全生产法》已实施多年,但目前真正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力量还是来自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安全生产法》还没有形成让企业“自转”的应有的约束力。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本职工作和社会需求选题,更能取得实际成效。作为政府部门、政府部门中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必要在深刻认识这种历史的和客观的原因的同时,对我们的工作方法、付出的努力和实际取得的成效进行自我考评,在此基础上,努力地加以改进和完善,从而,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尽快地适应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
三、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规范推广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其表现在于企业,其原因却又不仅仅在于企业。基层的同志或许有过这样一种经历:上级部门组织一批专家对一个规模不算很大的企业进行比较系统的检查后,提出了许多问题,企业已逐一进行了整改,但几周以后,由于偶然的原因另一批专家检查同一家企业时,又会提出许多新的问题,而且某些问题在专家看来属于较严重的隐患,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在于检查人员也难以系统掌握并熟记一个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所有条款,而且在检查时又往往将所有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中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以及个人或单位工作惯例的东西都描述成事故隐患,有时候在某些场合,通过对某个一般性问题的推理、联想,可足以形成下决心让企业停产整顿的渲染力;而另一方面,由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专业特长的因素,却又有许多的隐患问题多次从多位专家的眼皮底下溜走了。
目前,想要对某个行业现有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管理规范进行系统的收集、归纳和整理,即使是资深的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也不是一件容易事。以化工行业为例,面广量大的安全生产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分散在数以百计的标准、规范中,标准中引用标准,规范中引用规范,而且,部分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语言并不通俗易懂,对于一些重要问题的描述并不十分确切,可以有多种理解,就连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专业人员对厂房外布有辅助设备时安全间距的确定这样一个具体而直观的问题,有时也要争论一番才能达成一致。
如此看来,中小企业又如何才能做到系统掌握、自觉运用呢?显然,这一问题必须首先得到解决!为了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上存在的基本问题,我们应当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现有的安全标准、管理规范分行业进行修订、整合,以此为基础,分行业编辑出版系统的、通俗易懂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手册,从而,帮助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解决具体工作到底该怎么做的问题。在实际操作时,要将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中强制性条款、推荐性条款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好的经验区别对待,从法律意义上讲,安全生产条件仅限于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款,事实上也只有那些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中强制性条款的隐患问题才是潜在危险较大、值得政府部门直接关注的内容。抓住重点、抓住要害是值得提倡的、科学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如果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中强制性条款能被企业普遍采纳,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问题也就自然得以解决了。
四、企业对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规范的运用不是孤立事件,而与企业生产装备的整体水平和企业运作层次密切相关。或许人们期望能把安全生产问题从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分化出来,从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归纳、刻划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轮廓,进而,找出一条快速通道或一种速成方法,解决当前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然而,就事论事只能解决部分显性问题。完善安全设施、推行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固然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但还不是充分条件,因为生产装置的安全可靠性不仅仅取决于安全设施,那些不属于安全设施的部件、部位有时对安全可靠性起着决定性作用,在整套生产装置处于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仅关注安全设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同样,企业单纯地依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而不系统地谋划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措施,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时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在安全生产问题上,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者之间不存在利益分割关系,其需求和目标是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