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乡镇安全监管的建议
要真正实现安全监管的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必须充分发挥乡镇安监办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前沿和战斗堡垒作用。
(一)有人管,强化队伍建设。一是明确机构职能。乡镇安监机构要落实“三定”方案,安监办主任由政治业务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担任,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的有限授权,负责查处一些适用简易程序、限期整改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二是提高工作待遇。首先是从上到下建立安监员岗位津贴制度(如四川南充市明确规定:各乡镇专职安监人员每月发给岗位津贴150元),这是对安监员辛苦、责任、危险、压力的认可,由上级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资金的问题。其次是政治是“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安监办在乡镇参照民政事务所模式,以副科级建制,或者担任安监办主任比照计生办主任管理办法:3年以上的,可享受副科待遇,连续担任安监办主任6年的,可以解决副科待遇。再次,县级安监部门人员空缺时,原则上从乡镇安监员中选调。这些举措可以激发安监人员工作热情,留住人、稳住基层。三是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要严格资格培训,持证上岗;要严格年度轮训,不断提高乡镇安管员的履职能力;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树立干净干事、廉洁执法的风尚,维护乡镇安监队伍形象。
(二)有投入,改善安监条件。一是要落实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各地要将安全生产监管专项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经费应满足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技术装备、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宣传教育、岗位培训和考核奖励等工作的需要,并实行专款专用。二是落实“四有”:有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做到乡镇、村、企业全覆盖,不留监管死角;有一套满足需要的办公、监控、资料、档案等专用办公室;有一套满足工作需要的计算机、照相机等设施设备,并建立安全生产专用信息网平台;有一套健全的制度和台帐,明确“一岗双责”等工作制度并上墙,明确辖区内企业基础台帐和监管台帐。
(三)有制度,实施制度化监管。一是建立推行委托执法制度。要充分发挥乡镇安管员离企业近、对企业情况熟的优势,建立推行委托执法制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覆盖率和执法力度。要规范安监员的执法行为,做到“挂证上岗、亮证执法”,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文书,严格执法纪律,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实施制度化监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本情况、日常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等工作,要全部实行制度化管理,既可以搞高效率,又便于掌握工作动态。
(四)有效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企业自主负责上,使安全管理作为企业的自觉行动,把对企业的安全监管逐渐纳入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化的轨道。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广大群众真正成为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监督者。三要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要搞好对企业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新员工的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