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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群众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8月21日

  二、激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

  应紧紧扣住“安全工作为谁辛苦为谁忙”和“什么是安全,为谁抓安全,怎样搞好安全”这样的主题开展群众讨论,使群众树立自尊、自爱、自我保护的自觉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为他人所伤害,相互之间要互相监督、相互提醒,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防止事故发生。要努力提高群众的安全素质,增强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让群众真正确立安全就是财富,安全就是幸福的观点,从而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事事注意安全,齐心协力确保安全的社会氛围。一是应制定奖励政策,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对在安全生产中敢于同违章违纪行为作斗争,积极为安全生产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二是应充分利用各种现代传媒手段,努力扩大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参与的热情。应整合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互联网、手机报、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牌等社会宣传平台,对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行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突出活动主题,提高实效,扩大传播覆盖率,形成特色,激发广大群众的参与安全生产热情。

  三、畅通群众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渠道

  普通群众没有执法权,所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式有限,只能是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将发现的安全隐患举报给安监部门并进行查处。为方便群众参与,应设立安全生产建议箱、热线电话,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布。群众反映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重大问题高度重视,尽快解决;对合理化建议要积极采纳;对侵害职工安全生产权利、搞打击报复的人或事要严肃处理,以保证群众参与渠道的畅通。

  应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举报工作,做到逢报必查、逢查必果、违章必纠,对每一个举报案件必查到底,依法严肃处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做到“快”(办事效率快)、“准”(信息记录准确)、“严”(核查处理严格)、“细”(调查处理细)、“实”(实事求是处理)。要落实工作责任,应明确由专门处室负责受理,专人做好群众举报的登记、管理,对每一起举报案件,局主要领导应亲自批示过问,逐一落实查处的责任人,并明确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保证群众举报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确保群众举报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对于符合有关奖励条件的,要给予及时的奖励,以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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