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治理,工业安全生产任重道远
作者:高宏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10日
三、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安全产业发展
(1)建立工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工业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过程涉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好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布局规划、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突出安全生产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搞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等多方面,通过建立工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工业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
目前,我国煤炭、建筑、交通、铁路、民航以及工信部所管理的民爆行业和通信业等行业,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管都是同一部门负责的。石化、化工、冶金、建材、有色、机械装备、选矿业、轻工、纺织等其他行业,包括部分省份经信委负责的煤、电、油、运等行业,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是分离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由安监部门负责。工信部成立以来,重点是突出“指导”管理。努力做到既不“缺位”又不“错位”,与安监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工业管理部门重点从源头抓起,从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角度,制定行业准入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规范,在预防上下功夫。
随着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管理体系的逐步建立,全国地方工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指导职责也得到了逐渐落实,指导管理体系正在完善之中。在省级工业管理部门中,有25个省市自治区在工业管理部门中确认了承担工业安全生产指导或管理职责的处室,其中河北、河南、安徽、陕西、甘肃、重庆、贵州、内蒙古和新疆等9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安全生产处;还有福建经贸委与安监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岗双责”制度。今后,将进一步落实省、市、县三级工业部门安全生产指导管理职责。推动制度建设,建立起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组技术支撑和政策咨询作用;建立同各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的管理联动机制。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处理,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的源头预防、企业管理、监督检查、教训汲取的闭环管理。
(2)安全产业大有可为
“安全产业是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活动提供专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产业。”这是2012年8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中对安全产业的明确定义。这一文件的发布,标志着安全产业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安全产业发展相对缓慢,从事安全产业的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安全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比较落后,安全产业尚不能满足安全保障活动的需要。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我国安全产业(含应急救援装备)规模估计在2000亿—2500亿元。其中:个人防护产品约250亿元,安全监控系统约650亿元,安全监控仪器仪表约100亿元,安全材料约400亿元,消防设备约200亿元,应急救援约300亿元。
据有关部门预计,按年增长率约12%计算,2015年我国安全产业有望突破5000亿元。据不完全统计,重庆和山东“十二五”规划的安全(应急)产业目标均超过了1000亿元,各地已经建设和启动的安全(应急)产业园区主要有广东东莞(100亿元)、安徽合肥(250亿元)、四川绵阳(200亿元)、浙江乐清(200亿元)、江苏南京(100亿元)、北京(500亿元),总规划超过了3300亿元。
(3)安全评价、安全教育等服务业蓬勃发展
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有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159家,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282家,安全评价人员约1.9万人;全国有一至四级安全培训机构3661家,专职教师2万余人;全国设置安全工程本科专业的高校127所,其中有博士授予权的20所、硕士授予权的46所,在校生3万余人。
发布《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目的就是培育和壮大安全产业市场:一是引导促使企业和各级政府加大安全投入,在提升企业和社会安全保障能力的同时,培育和扩大安全产业市场需求。二是规范安全产业市场秩序,加强对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三是加速构建安全服务体系,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到2015年,初步形成门类比较齐全的安全产业体系,建立完善的安全产业法规标准体系,安全产业市场规范有序、良性发展,全社会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下一步就是尽快落实《关于促进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的各项任务,真正把安全产业发展,作为工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最好的体现,为我国安全生产提供更具保障的装备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