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时间撞车,刚“活”又“死”。在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国土部门的《采矿许可证》后,企业花不少时间刚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办下来,按照相同程序取得的《采矿许可证》又过期了,《采矿许可证》延期手续办完《安全生产许可证》又过期了,导致公安部门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又办不了,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是一年一检就更办不了。象煤矿企业介定是否合法,必须是6证齐全,少一证缺一照就得列入“黑名单”,要依法关闭。这样互设前置,一证“追”一证,证照首尾“撞车”,这个部门“合法”了那个部门又“非法”了,使企业不知所措,常年耗在证照手续事务上,普遍感到苦不堪言。一些企业因证照不齐全还被断电、停供火工产品,有的被政府强行炸封。
二、建议与对策
一是统一证照,并联审查。尽快实现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和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的互联互通以及政务服务中心与窗口部门网络的互联互通,推行网上资料查询、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工作。目前可在国家级以下县级以上统一证照,集中颁发,可冠以类似“政府许可证”字样,以IC卡录入各个部门审查审批许可相关信息,审批部门在副证上粘贴审查标识,让参与行政审批许可的部门象银行的“银联”一样加入“证联”,方便企业随时将平时在安全培训、工伤保险、职业危害、环境污染等方面更新的也是办理证照必须要的资料象存钱一样在县级、市级、省级存入各个部门“证联卡”,在办理证照时根据需要随时“刷卡”,这样科学化、人性化的设置不仅方便了行政服务对象,同时大幅度提高了行政效率。
二是顺序作业,彼此认可。参与行政审批许可的部门按照市场准入先后排顺,比如矿山企业第一步要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第二步要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的《采矿许可证》;第三步要取得安监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步要取得公安部门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等等,依次类推,按行政审批内容实质上的重要程度编号进行,许可有效期梯次后延,这样科学设置为企业按时办理、审验消除了“重叠时间”,同时各部门建立信息互享制度,彼此认可,互相配合,合力施政,减少形式上的要件审查,减少流程,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对提高办证率、办结率,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亦能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三是以我为“主”,部门互动。在各个部门按先后顺序进行行政审查审批时,以本部门的审查审批条件为主,比如安监部门在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主要是审查企业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营业执照》今年还未年检,《采矿许可证》延期明年才能批下来,安监部门可以征求这些部门的意见,了解具体情况,但着重考虑前置条件对企业安全有无本质影响,可以不设为前置条件。工商部门在审查办理《营业执照》时,同样可以不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为前置条件,其实各部门职责、职能不同,管的事不同,许可的内容更不同,没必要“以石攻玉”。
四是流水作业,服务灵活。目前,各地的行政审批、许可事宜大部分均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可以按照部门先后顺序采取流水作业“一站式”服务,如果前面的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未完成“规定动作”,上下游部门经了解情况后由前面的部门出具“本部门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的证明,向后面的部门告知,后面的部门可继续“操作”,如果企业在“宽泛”期内仍然手续不齐,再下一部门仍可“拦截”。这样,企业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既可以避免“随时卡壳”,又节省了大量时间和费用;既维护了行政许可的法律性、强制性、严肃性,又体现了政府及各部门高效便捷的服务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