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构建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责任落实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内容,要着力实施“四化”: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明晰化。主要包括三个层次的责任主体明晰,首先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这一最根本、最主要的责任主体,谁生产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其次是明确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明确条条块块之间的专项监管职责,明确全市上下各级的配合监管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最后是明确各级政府职责。二是考评指标硬化、量化。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责任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纳入政府一项重要工作进行考评考核,实行量化评分,硬帐硬结,一票否决。三是监督检查经常化。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前紧后松、上级紧下级松、政府紧生产经营单位松、工作安排紧落实松等弊病,对症下药,制定详尽的监督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每月单位自查、每季度系统排查、每年度全面大检查,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和突击抽查活动,促使监督检查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化。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建立履责监督、失责查处机制,做到责任明确,监督到位,查处严明,对各层次责任主体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酿成的安全事故应负的责任类型,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充分发挥责任制度的教育和警示作用。
(三)构建安全生产培训机制。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但科技是人类思维的技术成果,没有人才就没有科学技术,人才不仅是国家发展进步的根本,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安全需要科技,科技需要人才,人才从哪里来,只有靠培养。一是建立国家、行业、企业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提出本行业人才合理配置标准,指导本行业开展人才培养工作。三是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人才的主体作用,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依法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加强上岗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可采取自办培训学校和机构,与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加快人才培养步伐,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四)构建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预警监控机制是实现长效机制调节与反馈功能的基本载体,其作用在于通过研究、分析、判断、预测其运行状况,并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一是坚持安全生产调度与统计分析制度。在各地、各部门设立1至2名统计信息员,每月及时上报各方面安全信息和事故统计,为市委、市政府安全决策提供理论数据基础。二是坚持安全生产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通报安全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将安全生产情况与经济发展指标情况一并排位进行通报。三是坚持重点监控制度。通过安全大检查和群众举报等有效形式,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危险源,一一建档并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资金,定责任单位、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的“五定”措施加以督促落实,做到及时整改、有效监控,确保安全。四是坚持动态预警制度。要结合本地实际及地理状况,开展季度安全事故预警及突发自然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居安思危,尤其是对已发生的事故,开展举一反三警示的教育,有的放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遏制住事故多发的势头。
(五)构建安全生产协调机制。协调配合机制是有效整合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资源和要素,发挥最大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保证。一是推行重点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领导或安办定期不定期召开重点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各部门各区域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综合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通报,使其明确职责,分清任务,一抓到底。二是推行重大安全问题协商协调制度。由于目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不利因素,针对一些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市安委会主要领导负责牵头,涉及部门配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为主,谁牵头”的原则,进行协商、协调,并形成明确的纪要,按照协商议定的事项分头抓落实。三是推行联合办公制度。为体现高效廉洁、务实为民的政府部门形象,在涉及安全生产的审批、检查、执法工作中,采取集中办公,联合行动,阳光行政、联合审批的方式,搞好审批环节的合理衔接,确保审批机关公正、公平、公开,既提高办公效率,又把好安全前置审批这一重要关口。
(六)构建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应急救援机制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点环节,它是遏制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要保证。一是制定一套完善、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市县两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部门、各行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分预案或专项预案,乡镇、社区、村也要制定相应的分预案,形成主次分明,衔接合理多级预案体系。二是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市上成立由市长任指挥长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区市县、乡镇也要成立应急救援分指挥部,企业成立领导小组,形成由指挥系统、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系统、专家咨询系统、救援组织系统、后勤保障系统等6大系统组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三是培养现场应急救援力量。培养由矿山救援、武警、消防、卫生及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业救援队伍,培养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组织和社会救援力量,组建起一支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联动互补、密切配合的精干队伍,并开展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完善预案,提高救援能力。
(七)构建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健全可靠的保障制度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保障,是长效机制得以正常发挥作用的基础条件。一是组织保障。要在各地各部门、各规模企业、高危企业,配齐安全监管人员,做到机构、人员、装备、经费“四到位”,并将安全监管工作触觉延伸到乡镇、社区(村),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监管网络。乡镇成立安监办(站),由乡镇副职兼任主任(站长),配备3至5名安全监管人员;社区、村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组,社区(村委会)主任任组长,推行实行安全生产示范镇、村标准化建设,夯实基层监管力量。二是风险保障。创造条件,使商业保险公司顺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推行高危行业雇主责任险、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产经营单位财产保险等商业险种,使之化解企业事故风险,彻底解决了以往企业出事、政府兜底的尴尬境况。
(八)构建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贡献巨大的地方和部门,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弘扬先进,鞭策落后;实行安全生产津贴制度,对每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发放安全津贴,为长年从事现场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着力改善安全工作人员的待遇及人身保障;对高危企业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单位,收取风险抵押金,实行风险抵押,如一年期满工作突出,如实返还,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工作不落实,扣发抵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