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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县域安全生产工作现状、原因和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20日

   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近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立足防范,深化整治,强化监管,综合治理,逐步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新局面。但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分析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就如何抓好县域安全生产工作谈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我县地处荆江分洪区,面积2258平方公里,人口105万,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区域面积大、中小企业多、国省道战线长、内湖外河多、县域人口密集等五大自然特点;同时又存在着“生存与安全的矛盾、生产与安全的矛盾、利益与安全的矛盾、发展与安全的矛盾”等四大矛盾,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形势比较严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总量仍然偏高。主要是交通、火灾、建筑、触电事故,重点是交通事故和火灾。2003年,全县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12起,死亡82人,受伤302人,直接经济损失173.7万元,安全生产四项指标虽较上年略有下降,但事故总量、伤亡人数仍然居高不下。其中交通事故302起,死亡79人,火灾事故6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33万元;工矿事故(含建筑施工)15起,死亡3人。
    (二)一些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如交通运输仍然存在着无证驾驶、违章驾驶、带病车辆运行、“三无”车辆接送学生、险路险段安全整治不力等情况。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措施不到位,特别是安全生产设施历史欠帐多,存在大量短期内难以整治的安全隐患,部分新建项目没有严格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形成新的安全欠帐。
    (三)民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令人担忧。随着县域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以及企业改制,安全生产面临严重挑战。这些企业大都是由家庭工厂、小作坊或靠租赁发展起来,规模小,业主的安全意识较差,生产方式比较落后,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保障措施差。还有少数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而不顾,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甚至非法生产经营。有的企业改制后削弱了安全生产工作等等,这些都是安全事故发生的源头。据统计,民营企业发生的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占工矿事故起数、伤亡总数的87%以上。2002年以来,我县共发生工矿事故16起,其中就有14起发生在民营企业。
    (四)迟报、瞒报现象仍然存在。近两年来,一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生事故后存在着迟报、瞒报现象,有的甚至破坏事故现场,有的一推了之,把责任和负担推给政府。
    二、安全责任主要在人
    近两年来,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居高不下,暴露了我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和薄弱环节。从安全生产管理的角度来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少数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高。少数乡镇、部门和企业领导在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中,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一旦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发生矛盾时,就“不要”安全。具体表现在一些乡镇、部门和企业对安全生产有效投入不足,设施、设备长期带病运行。乡镇一级缺乏安监机构,没有专职专人负责,安全监管覆盖力度不强。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够。一些部门和企业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对重大隐患整改时,相互扯皮,相互推诿;有的专项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对安全监管工作抓得不力,管得不到位。
    三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实。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满足于开大会、发文件、走过场,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结果是“会议一开了之、文件一发了之、安全检查一走了之”,缺乏扎实有效地监控措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表现文章作了不少,但收效甚微。
    四是安全生产执法不严。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个体经营户在被明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关闭后,要钱不要命,仍然偷偷生产经营。少数乡镇、部门对安全监管部门查处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时,以发展经济为由,干扰庇护,致使安全执法不能到位。
    五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硬。一些乡镇、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对一些普遍性、共性的问题,以及“三违”现象,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大事化化、小事化了。还有安全生产管理方式和手段大多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留下来的传统和经验,已经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综上所述,引发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没有层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因此,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
    安全生产是衡量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一项永恒而光荣的事业,又是一件苦事、难事和一件必须干好的大事。党的十六在强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依法行政、关口前移、转变观念、开拓思路、立足防范、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抓紧完善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推进思想观念、事故防范机制、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和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的创新,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
    (一)强化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首先是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安全生产工作给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一个地方和部门来讲,行政首长是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安全生产工作拿在手上抓,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问题。安委会必须对本地安全生产负总责,要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要做到三个同步:一是制订经济发展规划时要同步安排安全生产,做好综合考虑,统筹规划;二是项目建设要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进行;三是考核政绩时要同步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者个人考核范畴,实行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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