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重特大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实践来看,特别是从汶川地震大规模联合救援行动来看,消防部队遂行多样化任务还存在“三个滞后”的突出矛盾:
(一)现行体制编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一是体制不顺。《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由政府领导分工负责。消防部队执行解放军《共同条令》,列入公安序列,隶属于各级公安机关,既是政府的行政执法力量,又是公安机关的职能部门,人头经费由国防经费保障,业务经费由地方财政支出,通常说消防“拿的是国家的钱,授的是解放军的衔,穿的是武警的服,干的是公安的活”。从现行体制来看,存在着“多重领导、多头指挥、多方保障”的运行模式,既有诸多有利因素,又有不少弊端,直接影响高效工作。
二是警力不足。全国现有消防官兵16万,约占全国总人口的0.012 %,而国外的比例远远高于中国。例如德国为1.61%、美国和法国为0.37 %、日本为0.88%,其他国家通常也在0.2 %左右。随着任务增加,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目前,全国尚有532个县没有现役消防力量,80% 以上的乡镇没有专业消防队伍,导致一些地方小火烧成大火,小灾变为大灾,而一些比较发达城市的消防中队,每年出警都在1000起以上,官兵长期处在疲惫不堪的状态。
三是指挥不畅。消防部队在重大灭火救援现场,有党委政府指挥,有公安机关协调,有社会联动力量参战,由于指挥权限不够明确,或已经明确但执行落实不够,因而一方面出现各自为政、多头指挥的现象;另一方面出现谁职务高,谁就指挥的现象;还出现懂业务的指挥不了,不懂业务的盲目指挥的现象。
四是联动不强。目前,各部门各单位的联动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社会资源尚未得到有效整合,严重制约了消防应急救援行动快速、高效处置。
(二)装备配置更新,滞后于承担多种任务需要
一是特种装备更新慢。尤其是用于高层、地下、化工、船舶等专业装备更新,远远落后于部队繁重任务需要。以高层火灾为例,全国现有高层建筑16.2万栋, 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有1500多栋,而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举高车、高喷车、压缩空气泡沫车的配备率还比较低,在一些经济发展滞后的城市几乎还是空白。
二是特殊应急装备缺。“5•12 ”汶川抗震救援现场,常规通信手段遭受严重损毁,不少消防部队由于卫星电话稀缺,一到现场就失去了通信联络,严重影响了作战指挥。年初,在合宁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近百辆汽车连环相撞,在抢救人员生命过程中,由于缺少大型破拆装备,不能多点同时开展救人,贻误了抢救时机。
三是高科技装备少。1995年日本沙林事件以后,各级政府加大了经费投入,购置了一些先进装备,但消防救援直升机、消防坦克、消防多功能机器人等高科技装备,限于经费问题,很多总队基本没有。
(三)面向实战训练,滞后于现场处置需要
一是预案编制不实用。一些部队制定预案停留在有没有、好看不好看上,与实战脱节,预案设定的灾害事故处置,调集力量,方法手段,近乎纸上谈兵,对复杂条件、特殊情况没有合理评估,关键时刻不管用。
二是人装结合不紧密。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才能发挥最大效能。一些部队仅仅注重购置大量的更新换代的装备,却忽略了指战员对装备的熟悉了解、训练和运用,在灭火救援中时有发生不会操作和使用的情况。
三是专业分训不突出。一些部队进行传统项目训练多,进行分业项目训练少,进行常规项目训练多,进行特殊项目训练少,面对特殊灾害事故现场,专项处置能力不强。
四是协同配合不够好。消防部队与社会多种救援力量没有建立联训机制,进行合成训练和演练较少,偶有几次仅仅停留在事前编排、中看不中用的汇报表演之中。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多部门多警种不能很好地各司其职,协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