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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0日

    4.3.2 管理处各职能科室和基层单位的安全责任

    1)安全办公室:负责全管理处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协调与指导,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2)办公室:主管管理处机关保卫、食堂、办公室、宿舍、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安全管理、机关食堂和宿舍的安全管理。

    3)养护科:主管道路绿化、结构物、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路面施工安全及附属构造物的维护保养、防汛除雪、房建设施及库房安全的管理。

    4)收费科:主管收费现场安全的管理。

    5)路政科:主管路政巡查、案件处理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6)信息中心:主管机电系统、收费数据以及维护人员作业安全的管理。

    7)财务审计科:主管财务安全的管理。

    8)人劳科:主管职工劳动安全(劳动合同、工资、假期、劳保福利、工伤管理、职工体检)等工作。

    9)政工科:组织工会依法参与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10)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办法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4.4安全管理措施

    4.4.1管理处各职能科室、基层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国家、政府主管机关以及河北省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包括全体职工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4.4.2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收费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4.3各基层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对收费工作中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监控,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具备应急救援预案。

    4.4.4收费系统必须与办公局域网隔离,计算机必须专用,并定期查毒杀毒。用户必须分开设置帐户,操作人员必须使用不同的密码。当收到病毒发作警报、出现病毒传染迹象或出现网络系统紊乱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4.4.5一切机动车辆,必须保持机件和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无证或酒后开车,严禁超载、超员、超速行驶,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4.4.6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4.4.7 锅炉、压力容器(含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使用前必须取得劳动安全监察科室颁发的使用合格证。使用过程中必须配备专人操作和维护保养,并按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4.4.8一切防雷装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检验周期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4.4.9使用租赁的运输车辆、机械设备,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使用前必须按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4.10管理处委托其他单位在管理处从事工程建设等作业,承办科室或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资质条件审核把关,并结合单位情况就安全工作向被委托单位提出具体书面要求。作业时间安排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措施必须与属地管理单位协商一致。作业期间需要其他单位支持配合的,承办科室或单位必须做好协调。作业完毕撤离现场前,承办科室或单位必须和属地管理单位共同验收。对违反规定,影响工作或安全的,属地管理单位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4.4.11管理处有关科室、基层单位雇用或聘请外来人员进入管理处范围内的工作场所从事养护、抢修、检测等作业,作业前必须就作业安全要求向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必要时安排专门人员全过程做好监督。

    4.4.12 管理处重要的生产或工作任务,实施后可能影响正常的工作或生活安全的,负责实施的单位必须事先召开协调会,明确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责任人,并做好书面记录。

    4.4.13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4.4.13.1管理处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各职能科室、基层单位对职工的加班加点应当在不损害职工健康的原则下进行。

    4.4.13.2管理处根据工作性质,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职工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各职能科室、基层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懂得劳动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4.4.13.3各职能科室、基层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4.5 安全会议

    管理处每季度必须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结合其他会议一并召开)。各基层单位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传达、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及上级有关文件,及时听取各科室安全工作汇报和建议,分析、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情况,决定有关安全奖惩事项,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大情况可随时组织召开。会议必须填写《安全会议记录》。

    4.6 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办公室要根据上级要求和管理处安全生产形势的特点,及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组织各相关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于电工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须持有相应的待级资格证书,各单位必须严格要求,加强管理。

    4.7 安全检查与整改

    4.7.1管理处安全办公室每季度或不定期组织对全管理处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检查结束后,安全办公室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并在全管理处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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