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试验报告是判定材料、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依据,检测试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审核手续进行相关的操作;
(2)检测试验人员在检测试验工作完毕后,按规定的格式及文字要求填写试验报告,经复检后连原始记录一起送技术负责人审核;
(3)技术负责人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报告有错误,审核人不应自行更改,应由原填写人重新填写;
(4)检测试验报告原则上一式三份,报告发出时应进行登记并由对方签收,随后办理有关的存档手续;
(5)发出的检测试验报告发现有错误时,应及时对错误进行更正,并以更正后的报告替换错误的报告,收回原报告并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