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二、按时上岗,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维护辖区的治安秩序,保一方平安。
三、值班前不得饮洒,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在岗时睡觉、看书报、电视,不得下棋、打牌;不准办私事。
四、着装整齐,保持良好的形象,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得随意骂人或打人。
五、值班时要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注意进出人员和车辆动态,发现可疑人员、可疑情况,要及时控制并向项目部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六、要熟悉和掌握辖区内的基本情况,熟记工作人员和汽车牌号,对外来人员进行来访登记,善于发现情况,妥善处理问题,遇到火警、盗警以及其他紧急情况要及时报警,维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处理。负责接待来单位办事人员,并协助办理有关事宜。
七、保持岗位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门卫值班室不得作为休闲、娱乐场所,谢绝无关人员逗留。
八、严格值班制度或责任,做好值班情况记录。
九、对工地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作业场所及重点防守部位做到勤巡视勤检查,并将巡查情况进行登记记录。
十、发现项目部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面,积极主动向领导汇报,完善措施,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十一、自觉参加各项学习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十二、凡进入工地的外来人员,必须问明身份,并做进场登记,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有责任监督必须戴安全帽。无送货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工地;送货车辆一律登记车牌,离开时检查。
十三、上班时,不准会客,不准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外单位人员进入工地,必须经门卫及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十四、门卫应做到清正廉洁,不得与外界闲杂人员串通盗窃或倒卖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十五、各班组退场或移至其它工地的材料、工具等,必须报工地办公室同意,同时列出物品清单,清单必须有项目部管理人员签字门卫方可放行。
十六、认真做好工地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应及时报警。
十七、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