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和上级其它
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研究安全生产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及市
安委会汇报安全工作;
2)对全公司安全工作实施综合管理,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批准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计
划等并督促实施;
4)安委会负责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实施层层安全责任承包;
5)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公司安全生产达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6)组织开展全公司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活动;
7)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安全例会,及时研究分析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掌握安全
生产情况;
8)处理各类事故,组织对员工因公死亡、重伤,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等的调查处理,负
责督促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和上报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决定处罚事项;
9)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较大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做出表彰奖励的决定,同时对在安全管
理工作中失职及违章的作业人员作出处罚的决定;
10)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和劳动保护的有关事项;
11)生产防火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开展,设在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