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招收的合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详见“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的有关规定。
2、合同工一样参加项目部、队、班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3、作业队应选派责任心强、懂技术的带工人员对合同工进行施工管理,合同工作业必须有职工带工。不能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合同工必须听从带工人员的指挥、指导。
4、带工人员应对合同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5、合同工不按要求作业、不听从指挥、违章蛮干,造成的事故和经济损失的,同职工一样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各队应及时对合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安全检查。
7、各队要保障合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他们的劳动保护工作,确保他们的人身不受伤害。合同工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要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