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经理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确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组织机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主持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针、目标,组织年度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后的专项辨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二)党总支书记主持矿党总支工作,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总支书记与总经理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中负有同样职责。重点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宣传、干部职责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生产副总经理重点负责采煤、掘开及调度系统的安全风险,并进行有效管控。
(四)机电副总经理重点负责容易导致电气事故和提升、运输事故的安全风险,并进行有效管控。
(五)总工程师协助总经理负责全面技术管理、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安全技措、生产设计、水文地质、测量测绘、资源管理工作;重点负责“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方面的安全风险,并进行有效管控。
(六)安全监察处长协助总经理负责全面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落实情况监察,以及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和考核。
(七)经营副总经理重点负责选煤系统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重点辨识评估容易导致储装运、滑坡、火灾、瓦斯事故的安全风险,并进行有效管控。
(八)人力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后勤系统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重点辨识评估容易导致交通事故、触电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地面火灾等事故的安全风险,并进行有效管控;组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培训教育工作。
(九)总经理助理兼通风区长,配合总工程师进行“一通三防”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具体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瓦斯治理、煤层自燃发火防治、综合防尘的具体风险管控。
(十)环保副总经理主要负责环保节能方面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并进行有效管控。
(十一)机电副总师负责协助机电副总经理,开展对机电专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风险跟踪落实,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十二)安全副总师负责协助安全监察处长,对各专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开展、重大安全风险跟踪落实、分管领导旬度检查落实、领导跟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监管,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十三)通风副总师负责协助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开展对一通三防专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具体负责相关专项辨识报告编制、对一通三防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风险跟踪落实,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十四)地测副总师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开展对一水文地质、测量测绘、资源管理工作范围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具体负责相关专项辨识报告编制、对地测防治水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风险跟踪落实,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十五)安全监察处负责建立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负责矿井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组织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负责建立矿井全员安全档案;组织年度危险源辨识评估。
风险管控专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制订XX、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十六)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采煤、掘开、调度系统地测防治水系统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重点辨识评估容易导致采煤、掘开、调度系统、地质灾害、井巷贯通、水灾事故等出现事故的安全风险,并进行有效管控。
(十七)经营管理部负责选煤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跟踪落实,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十九)机电队负责矿井供电、提升、通风、压风、排水等系统的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十)通风队负责矿井通风设施管理、瓦斯检测、自燃发火治理、分管范围内防尘、火工品管理等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十一)采煤队负责矿井采煤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十二)掘进队负责矿井巷道掘进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十三)工程队负责矿井工程施工、巷道修复的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十四)运输队负责矿井辅助运输、轨道铺设等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十五)防治水队负责矿井防治水专业的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十六)选煤厂负责矿井原煤储装运、洗选加工、煤泥水处理等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十七)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二十八)各单位通用职责:负责识别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识别本单位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本单位培训计划,做好文件和记录的管理。有带班入井任务领导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领导带班制度,要跟踪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