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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18日

        (二)生产技术部
        1、严格执行防误操作管理要求,加强操作票的逐级预审工作,并及时反馈审核意见和操作注意事项。
        2、深入现场,靠前指挥,组织协调变电运行工区、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及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做细做实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三) 安全监察部
        1、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加强工作票的逐级预审工作,确保工作票的正确性。
        2、跟踪检查《电网特殊运行方式预警通知单》流转情况,现场检查“两票”、“三措”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3、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保持同市气象台的联系,按照《江苏电网应对重大气象灾害处置预案》进行特殊气候条件的预警。
        4、填写特殊气候条件预警通知单,分送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调度中心。
        (四)变电运行工区
        1、变电所遇到特殊运行方式,操作班班长应组织操作人员对该运行方式危险源点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详细防范措施。
        2、操作班班长对操作票要进行审核把关,并合理安排人员进行操作。对于重要操作项目,还要执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
        3、加强解锁钥匙管理,原则上正常情况下不允许使用解锁钥匙。如确实因操作需要使用解锁钥匙,如特殊运方、事故处理等,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工作票许可人需到现场许可工作票,要详细交代特殊运行方式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及安全注意事项,许可过程要有录音保存。
        4、工作许可人员必须按照《变电一次设备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变电二次设备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设置规范》做好现场安全措施。
        5、运行人员要加强对运行设备的巡视,对运行与检修或施工设备的交圈地带要严防死守,特别是在进行施工搭接和与运行设备的安全距离接近允许值时,设备运行单位应安排专人对运行设备进行重点监护。
        (五)输电工区
        1、单线运行前,要对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巡视检查,并做好事故预想和抢修准备。
        2、单线运行期间,要加强对线路接头、耐张线夹等部位的红外测温检查,防止接头发热造成断线。
        3、单线运行期间,要保持对线路的不间断巡视,重点区域要进行全天候巡视,发现异常和隐患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派专人24小时看守,并及时上报。
        4、单线运行期间,对可能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施工作业,必要时要积极与地方行政部门联系,实施暂停施工措施。
        (六)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
        1、检修、施工前,要根据对检修、施工现场的勘察结果,编制《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按程序审核批准后,组织检修、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2、开工前,要按照工作票或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人员的身体精神情况、施工机械的性能情况,并认真进行施工任务、安全措施交底。
        3、在高层平台上工作,工具、材料使用绝缘绳索上下传递,地面用绝缘绳索控制,保持其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高层平台应设置专用的检修电源箱,禁止随意上下施放临时电源线。
        4、同塔(杆)架设的线路,当其中一回路停电作业时,检修、施工人员上下传递工具、材料时应使用绝缘绳索,杆塔下人员应将绝缘绳索控制,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防止摆动;工作线路加挂接地线时,应将较长的地线固定好,防止风摆触及带电线路。
        5、起重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重物等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
        6、加强设备资料的管理,设备调整、更名、线路改道后要做到及时修改资料,确保设备资料与现场实际一致,并且设备、杆塔上必须有的名称、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等标志应明显、齐全。
        7、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合理安排人员分工,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时或危险作业,必须安排专职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认真按照《作业指导书》开展作业,规范检修、施工作业行为,加强关键环节和关键节点的安全控制,确保检修、施工安全。
        第二节  人身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召开月度停电平衡会,分析确定下月设备停电检修、技改扩建施工及新设备启动投运中的高危作业,由生产技术部启动预警程序。发展建设部通过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分析确定近阶段基建、技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由发展建设部启动预警程序。
        第十六条  当高危作业确定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管副总经理是防范高危作业人身安全风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组织各专业部门认真分析高危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点,评估安全风险,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第十七条  对于输变电专业I、II类高危作业,公司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应分别上报市公司生产技术部、基建部、安全监察部。
        第十八条  生产技术部、发展建设部,要认真组织编制高危作业《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按程序审核批准后,组织检修、施工安全交底。
        第十九条  安全监察部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查,检查督促“两票”、“三措”和《作业安全风险分析预控卡》执行到位,防范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行为。
        第二十条  输电工区、变电检修工区、配电工区、施工单位要针对高危作业的特点,按照《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选派工作负责人及工作成员,配备施工作业器具,做好安全措施,组织开展施工。
        第二十一条  检修、施工班组,要组织班组人员认真学习《三表三措》、《作业指导书》或《施工组织设计》,熟悉和掌握施工特点及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积极配合工作负责人完成指定的检修(施工)任务。
        第二十二条  工作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开工会、收工会,确保每一位成员都清楚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停电范围、邻近带电部位、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点。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现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当工作地点分散、工作环境比较危险、多班组、多工种作业时,工作负责人应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人员。
        第二十三条  登杆塔前,作业人员认真核对应停电检修线路的识别标记和双重名称无误后,方可攀登。登杆塔至横担处时,应再次核对停电线路的识别标记与双重称号,确实无误后方可进入停电线路侧横担。
        第二十四条  在带电设备区域内使用汽车吊、斗臂车时,车身应使用不小于16mm2的软铜线可靠接地。在道路上施工应设围栏,并设置适当的警示标志。
        第二十五条  工作地段如有邻近、平行、交叉跨越及同杆塔架设线路(平行或邻近带电设备),为防止感应电压伤人,应加装接地线或使用个人保安线,加装的接地线应登录在工作票上,个人保安线由工作人员自装自拆。
        第二十六条  扩建、技改设备与运行设备应做到界面清楚,应用高为170cm的固定式临时围栏将作业地点与运行设备进行有效隔开,不得将尚处在施工中的设备提前接入运行系统中。
        第二十七条  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或杆塔作业必要时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第二十八条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第二十九条  配电带电作业时,作业区域带电导线、绝缘子等应采取相间、相对地的绝缘隔离措施。绝缘隔离措施的范围应大于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实施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序进行,拆除时顺序相反。装、拆绝缘隔离措施时应逐相进行。
        第三十条  双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采取机械或电气联锁等防返送电的强制性技术措施。在双电源和有自备电源的用户线路的高压系统接入点,应有明显断开点,以防止停电作业时用户设备返送电。
        第三十一条  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要按照到场要求和到位标准,深入作业现场,深入基层班组,开展检查、监督和指导,切实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工程管理规范、风险控制到位,不断降低和努力化解人身安全风险。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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