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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20日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5、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6、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7、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8、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TN系统作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
  9、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其绝缘颜色分别为黄、绿、红、N线为淡蓝色,PE线为黄绿色。PE线不做供电用线。
  10、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11、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12、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铝线。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五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14、施工用电必须是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5、施工现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室内照明应设有闸刀开关及漏电保护器。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时,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16、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方可上岗工作。
  1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8、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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