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员职责:
1、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负责本工程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宣传、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防火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和审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安全预案和措施。
3、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建立健全本工程防火安全制度,并负责贯彻实施、检查、监督、指导。
4、掌握本工程消防安全工作动态,收集和整理消防安全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信息。
5、协助领导组织本单位消防安全活动,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6、组织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登记、造册、存档。
7、组织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学习和训练。
8、每日对用火用电部位及库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研究消防火险隐患的措施。对其中的消防技术措施签署意见,并对消防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9、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安全内业资料。
10、发生火灾事故组织扑救并即使上报,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火灾损失的统计。
二、工长职责
1、对所辖工种各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施工前应编写本工种施工消防预案,针对施工状况和施工环境在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3、组织班组学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交底。
4、对所辖施工班组作业环境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违章情况和重大隐患,及时纠正并督促整改。
5、接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消防安全问题,认真做好记录,对隐患通知单要组织班组落实、改进。
6、对所施工的重点消防安全部位要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专项消防安全交底,并及时组织施工班组学习。
7、对分管工程项目的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要熟知其安全技术特性,做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8、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要及时组织扑救、疏散、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协助分析、调查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