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明确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的处理要求,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的处理。
三、 职责
品控中心负责本规范的执行。
四、管理规定
具体过程异常及处理要求见下表:
异常情况 | 判定依据 | 工序段 | 异常现象(或原因) | 处理流程 | 处理方法(注意事项) | 备注 |
灭蝇灯、粘鼠板、捕鼠器 | 《虫控管理规范》 | 整个厂区 | 1、灭蝇灯、粘鼠板失效:积灰、积虫等影响粘性; | 1、反馈区域责任人,能现场纠正的进行现场纠正,反之要求后续改进。2、再检查。 | 1、若洁净区发现活虫,反馈区域责任人并停止生产,并保护现场,以追查活虫来源并清理。2、必要时需提供样本给虫控公司,以协助分析处理异常。3、分析潜在危害。 | / |
2、缺失、破损; | ||||||
3、灭蝇灯不工作。 | ||||||
门窗管理 | 1、不使用时应保持关闭状态; | |||||
2、窗户开启时应关闭纱窗; | ||||||
风幕机 | 1、风幕机应保持开启状态; | |||||
2、软帘应完整,自然悬挂时能封闭出口。 | ||||||
未按要求洗手消毒 | 《员工卫生管理规范》 | 整个生产区域 | 1、培训不到位。 | 1、现场立刻纠正。2、多次纠正无效果,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加强培训,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意识;跟进并检查培训效果。3、反馈区域责任人,及时补充劳保用品。 | 1、口罩佩戴规范:上包至鼻梁,下包住下巴。2、女员工需将头发盘起后塞进内帽。3、严重影响洁净区卫生及产品质量时,要求停产。 | / |
2、员工意识薄弱。 | ||||||
不符合着装规范:衣服、手套、口罩、内帽等脏、破、窜、佩戴不齐全等。 | 3、劳保用品未及时补充。 | |||||
4、口罩、内帽佩戴不规范;头发、口、鼻部位外露。 | ||||||
过渡服(鞋)和洁净服(鞋) | 1、窜放、窜区域使用; | 1、现场立刻纠正。2、多次纠正无效果,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加强培训,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意识;跟进并检查培训效果。 | ||||
2、未按规定清洁消毒。 | ||||||
更衣室风淋 | 每次最多进入2人,风淋时间不少于15S | 1、未开启或未按规定人数通过; | ||||
2、风淋时间<15s。 | ||||||
车间环境卫生不符合生产要求 | 《生产区域环境要求及监控方案》(BYM/Z062301) | 1、洁净区发现刺激性异味 | 1、反馈生产主任,查找异味来源。2、必要时对涉及产品取样检测感官; | |||
2、粉尘积灰、积水、滴油、漏气 | 1、立即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及时维修并清理,保持生产环境洁净。 | |||||
3、地面破损、墙体开裂。 | ||||||
4、不符合GMP要求。 | ||||||
5、工作区照度。 | ||||||
洗消设施、设备异常 | OPRP | 整个生产区域 | 1、洗手液、消毒液配备不齐全。 | 1、及时反馈区域责任人,并跟进处理结果。 | 1、浓度和气味异常时,需检查消毒设施内的酒精状况。2、酸败、脏污酒精报废处理。3、无法洗手消毒时,异常消除前禁止人员进入车间。 | / |
2、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 ||||||
3、酒精不符合要求:浓度不合格、测漏酒精脏污、变酸等。 | ||||||
4、停水。 | ||||||
紫外灯 | HACCP计划 | 1、灯管不正常工作或超有效期。 | 反馈区域责任人维护或更换,并跟进结果。 | / | / | |
2、传递窗杀菌时间不足 | 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 | |||||
3、隧道杀菌时间不足 | 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调整设备运行参数。 | |||||
洁净区压差 | 《生产区域环境要求及监控方案》 | 空调机房、清洁作业区 | 1、内包压差偏高(与平常数据对比,是否明显增高) | 1、明显增高的情况需要及时与生产、设备沟通了解增高的原因。 | 1、短时间内无法调整正常时(压差偏高、湿度偏低情况除外),清空后停产。2、RH%偏高时,检查设备表面结块情况,取样加测水分。3、检查内外包连接口,根据风向判定是否逆流。 | / |
2、内包压差不符合要求 | 1、异常反馈生产,要求调整;若低至负压,清空设备,暂停生产。 | |||||
洁净区温湿度 | 1、内包温湿度偏高 | 1、T≥26℃或RH%≥55%时,停止投料与充填。2、及时反馈生产,要求通知空调机房查明原因,并调整;3、恢复生产时需要确认设备表面物料的性状。 | ||||
2、内包温湿度偏低 | 1、反馈生产,要求通知高配调整。尽量调整到适当的温湿度。2、跟踪处理结果。 | |||||
臭氧杀菌 | 1、杀菌臭氧浓度,时间不符合要求 | 1、反馈生产,要求通知高配调整。2、跟踪处理结果。 | 1、洁净区消毒浓度≥10ppm,时间不少于2小时。2、成品罐、原料罐、混料机等设备生产前无臭氧残留。 | / | ||
初中高效滤网管理 | 1、滤网脏污、破损、松动、过期等 | 1、反馈生产,要求立即检修或更换。 | / | |||
氮气 | OPRP | 空压机房、清洁作业区 | 1、制氮机运行异常(滤芯损坏,活性炭泄漏等)。 | 1、停止生产,反馈主任,检修设备,确认氮气合格后恢复生产。2、协助生产确认异常范围。3、涉及产品提交评审 | 1、异常留样。2、查找异常原因,或异物来源;查清并消除异因后才能恢复生产。 | / |
2、管路泄漏。 | ||||||
3、异味、脏污(含水含油含黑色颗粒等)氮气过滤器 | ||||||
4、纯度不足、压力不足 | 1、停止生产,反馈主任,检修设备,确认氮气合格后恢复生产。(氮气纯度99.99%)2、协助生产检测当班所有生产线的停机产品,并确认异常范围。3、涉及产品按残氧不合格产品处理执行。 | 1、合格放行。2、不合格提交评审;3、正常后需连续确认对应包装头2个产品,合格后才能生产,10分钟后需再次确认检测对应包装头2个产品; | / | |||
压缩空气 | 1、空压机运行异常。 | 1、停止生产,反馈主任,检修设备,确认压缩空气合格后恢复生产。2、协助生产确认异常范围。3、涉及成品取样检测并提交评审。 | 1、留样。2、查找异常原因,或异物来源;查清并消除异因后才能恢复生产。3、重新首检,后续加强监测频率。 | / | ||
2、管路泄漏。 | ||||||
1、异味、脏污(含水含油含黑色颗粒等) | ||||||
2、压力不足 | ||||||
施工时生产 | 施工时需要防护 | 整个生产区域 | 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 | 1、反馈区域负责人,进行风险评估。2、评估施工对生产的影响,如在食品安全隐患。3、可经适当防护后消除。4、进行防护后再生产。5、不能消除,要求停止施工或停止生产。 | / | / |
异味 | 《原料标准》《其他原料标准》《原辅料验收规范》 | 脱包区 | 发现10包以内 | 1、异常原料挑选使用。 | 1、涉及异常原料不得投入使用。2、在无原料可替换的情况下,反馈上级领导。3、以上异常情况涉及原料罐、及成品罐中粉需要马上处理时,反馈上级领导。4、第二次遇到相同情况时参照第一次处理情况。5、提交评审时需提交异常原料、成品或包装的留样。6、记录异常原料的袋号,异常原料要求生产做好相应标识。7、退料时异常原料需拍照留档,并登记相关信息,拍照注意清晰完整,具有代表性。 | / |
发现10包(含)以上 | 1、涉及异常原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 | |||||
投料区、混料区 | 投料时(前)发现 | 1、检查原料,再次发现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 | ||||
投料后发现 | 1、暂停生产,追查该批原料去向,检查涉及区域,确定后道工序半成品及成品状况,提交评审。2、检查原料,再次发现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 | |||||
充填区 | 包装时发现有异味,原料引起。 | 1、暂停生产,检查原料,再次发现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2、涉嫌异常原料及半成品暂停使用,提交评审。3、涉及成品出库取样。 | ||||
配料区 | 发现10包以内 | 1、异常原料挑选使用。 | ||||
发现10包(含)以上 | 1、该批原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 | |||||
色差、焦粒 | 脱包区 | 轻微(色差浅,焦粒<0.5mm,5颗<在10cm*10cm面积内<10颗,整个异常占比在5%以下) | 1、让步放行。 | |||
严重(色差深,甚至变色;焦粒>0.5mm,在10cm*10cm面积内≥10颗,整个异常占比在5%以上) | 1、第一次遇到原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2、第二次遇到参照第一次评审结果执行。 | |||||
投料区、混料区 | 投料时(前)发现 | 参照脱包区执行。 | ||||
投料后发现 | 1、轻微让步放行。2、严重时,追踪原料去向,涉及成品和半成品取样并提交评审,3、原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 | |||||
充填区 | 发现成品或下料斗中有色差、焦粒,原料引起时。 | |||||
结块、变质 | 脱包区 | 假性结块 | 让步使用,若筛网无法振碎则暂停用,更换批号使用。 | |||
严重结块及变质(粉发霉、变红、发臭、性状严重改变),不良率5%以下 | 异常原料挑选使用。 | |||||
严重结块及变质(粉发霉、变红、发臭、性状严重改变),不良率5%以上 | 1、第一次遇到原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2、第二次遇到参照第一次评审结果执行。 | |||||
投料区、混料区 | 投料时(前)发现 | 参照脱包区执行。 | ||||
投料后发现 | 1、追踪原料去向,涉及原料取样提交评审。2、相关成品或半成品取样加测,提交评审。 | |||||
异物 | 脱包区 | (内容物)非恶性且非批量(偶发)的一般异物(如绒毛、黑点) | 异常原料挑选使用。使用过程中再观察物料及筛网。 | |||
(内容物)恶性异物(金属异物、油污、胶带、玻璃、木头等),或出现批量性(一次使用过程中发现两次以上或不良率10%以上) | 1、该批原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 | |||||
包装袋表面有异物 | 需处理后进入投料区,保证进入投料区的物料包装表面干净。 | |||||
投料区 | 投料时(前)发现 | 参照脱包区执行。 | ||||
投料后发现 | 1、收集筛上异物。2、非恶性且非批量的一般异物,异常原料挑选使用,使用过程中再观察物料及筛网。3、恶性异物或出现批量性异物,该批原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追查原料去向,涉及半成品、成品取样并提交评审。 | |||||
充填区 | 发现成品或下料斗、下料口中有异物,原料引起时。 | 参照投料后发现执行。 | ||||
破包 | 脱包区投料区 | 不良率5%以下 | 异常原料挑选使用。 | |||
不良率5%以上 | 1、该批原料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更换批号使用。2、如无原料替换时,此情况可以直接挑选使用。 | |||||
标识异常 | 前处理 | 批号模糊、残缺,标签信息与实物不符。 | 1、反馈区域责任人,挑选出标识异常物料,提交评审。2、批号无法识别,不得投入使用。 | |||
配料错误 | 生产配方 | 配小料 | 小料配制错误 | 1、未投入使用,提交技术评审。2、已投入使用,确认使用范围,剩余小料及对应半成品、成品提交技术评审,涉及成品取样加测。 | 1、要求生产检查设定的参数和设备运行状况并查明异常原因。2、不能及时纠偏,接出物料需热封。3、接出粉按顺序标识袋号,并热封处理,必要时取样加测。4、追查成品,隔离异常成品并取样加测。 | / |
混合异常 | 混料仓内物料 | 混料时间不足 | 1、按配方要求重新混合。 | |||
投料顺序不符合配方要求 | 1、暂停混料、提交技术评审。2、涉及成品并取样加测。 | |||||
未按技术配方量投料 | 1、暂停混料、投料量不足,则补足相应原料后按技术要求混合。2、原料错投或多投,则提交技术评审。3、涉及成品并取样加测。 | |||||
半成品和产品 | 混料时间不足 | 1、成品罐内物料提交技术评审。2、涉及产品取样加测并提交评审。 | ||||
投料顺序不符合配方要求 | 1、确定范围,成品罐内物料提交技术评审。2、涉及产品取样加测并提交评审。 | |||||
未按技术配方量投料 | 1、确定范围,成品罐内物料接出,提交技术评审。2、涉及成品取样加测并提交评审。 | |||||
送料异常 | 原料罐 | 物料未相混 | 暂停生产,要求生产查明原因:1、检查相应的原料罐或成品罐卫生情况,符合要求则接出后放行使用并区分范围。2、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则报废处理。 | |||
物料相混 | 1、暂停使用该原料罐,要求生产查明原因,异常信息提交技术评审。 | |||||
成品罐 | 物料未相混 | 暂停生产,要求生产查明原因:1、检查相应的原料罐或成品罐卫生情况,符合要求则接出后放行使用并区分范围。2、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则报废处理。 | ||||
物料相混 | 1、暂停使用该成品罐,要求生产查明原因,异常信息提交技术评审。2、涉嫌异常产品取样加测。 | |||||
清洁工器具混用 | SOP | 前处理 | 吸尘器混用 | 1、规范管理、避免交叉污染。2、涉嫌异常的设备重新清洁消毒后再投入使用。3、涉嫌的成品或半成品取样加测。 | 1、相关物料要求及时处理,标识状态并跟踪复查。2、未能及时纠偏的物料接出后热封处理。3、要求生产查明相关责任人,并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 / |
清洁桶、清洁毛巾、消毒工具混用 | ||||||
筛网使用不规范 | 工艺要求 | 筛网目数不符合要求 | 1、暂停生产,立即反馈区域责任人查明原因,要求制定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2、更换相应目数的筛网。 | |||
余料管理 | 《余料管理规范》 | 超过允许使用期限 | 反馈区域负责人,报废处理 | |||
标识不明 | 反馈生产规范标识管理,避免误用。 | |||||
窜阶段回投 | 1、暂停生产,涉嫌异常的半成品提交技术评审。2、追查涉及成品并取样加测 | |||||
扣出粉未按要求使用 | ||||||
原料未按要求使用 | 《原辅料验收规范》《异常原料跟踪表》 | 前处理 | 原料超最长使用时间 | 1、未投入使用,原料暂停使用,提交技术评审。2、已投入使用,查明使用范围,剩余原料暂停使用,对应成品及剩余原料提交技术评审。 | 1、涉及原料罐、及成品罐中物料需要马上处理时,反馈上级领导。 | / |
需处理异常原料未按要求处理直接使用 | 1、未投入使用,反馈区域负责人按要求处理后再使用。2、已投入使用,查明使用范围,对应成品提交评审,剩余原料反馈区域负责人按要求处理后再使用。 | |||||
配料称量 | SOP | 前处理 | 称量前未用标准砝码校准 | 1、现场纠正操作人员。2、反馈区域负责人,加强岗位培训,规范操作。 | 1、涉嫌异常的小料重新称量确认,若超过配方允许偏差,要求重新配置小料,涉嫌异常的成品取样加测。 | / |
复核 | SOP | 前处理 | 配料、投料时未进行复核 | |||
异物 | OPRP | 投料区 | 除物料以外的异物存在被投料投入的风险 | 1、暂停生产,反馈区域负责人及上级领导,并协助生产排查范围。2、涉及成品时,确认异常范围并提交评审。 | 1、对应范围物料接出后过高目数筛网查找或其它方式确认异物。 | / |
标识 | SOP | 前处理 | 区域内的所有物料,未及时或未标识,标识不明,标识错误等,标识粘贴不牢固。 | 1、现场纠正操作人员,无法确认时,不得使用。2、反馈区域负责人,加强培训。 | / | / |
带粉罐 | 48小时原则 | 前处理 | 带粉罐体停用超过48小时,未清洁、消毒直接使用。 | 1、投料前,要求重新进行清洁消毒,并检查确认清洗消毒效果。2、投料后,确认投入物料的感官性状,取样加测。 | / | / |
漏取样品 | 《成品验收检验规范》 | 前处理 | 漏取样品 | 1、能补取的,现场补取。2、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加强岗位培训。 | 1、巡检过程中注意检查。2、关注新线长和代理线长。3、取样要求变化时提前沟通并注意确认。 | / |
横置螺杆 | OPRP | 前处理 | 磨损、刮擦产生异物 | 1、暂停生产并检查确认磨损情况。2、追踪异常原料及金检仪运行状况,并提交评审。3、追踪涉及成品,取样检测并提交评审。 | 1、新螺杆及螺杆更换密封件后需空转4+3+2确认,检查不合格时按上一步骤继续空转。 | 1、未能及时纠偏的物料接出后热封处理。2、接出粉按顺序标识袋号。3、新设备使用前需清洁消毒。 |
更换密封件 | ||||||
混料机 | 卸料门关闭正常,无泄漏 | 混料区 | 卸料门泄漏,物料相混 | 1、暂停生产,追踪涉及物料并提交评审。2、涉及成品取样加测并提交评审 | 1、要求生产查明异常原因,排除异常后再恢复生产。2、关注前3锅的混料状况。 | |
振动筛 | 完整、无破损 | 投料区 | 网面破损、筛丝缺失 | 1、暂停生产,要求生产查明异常时间段及涉嫌原料去向。2、更换新筛网后投清洗粉50kg,清空投料站及压力仓后再投50kg清洗粉。3、将涉嫌异常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提交评审。 | 1、取下筛网,进行复原检查,查看筛丝完整性。 | |
台秤 | 台秤在校验期内,在水平位,量程与称样量匹配 | 配料区投料区混料区 | 台秤过校验期未校验 | 1、要求停止使用过期台秤,反馈区域负责人,后续再跟踪检查。2、现场纠正操作人员。3、反馈区域负责人纠正,后续跟踪检查。4、反馈区域负责人,更换匹配的台秤。 | 1、涉嫌异常的小料重新称量。2、涉嫌异常的成品取样加测。 | / |
台秤水平位倾斜 | ||||||
无校验标识 | ||||||
台秤精度、最小称量值与添加物料重量不匹配 | ||||||
偏差大 | ||||||
杀菌隧道紫外灯 | 紫外灯完好 | 脱包 | 紫外灯破裂 | 1、立即停止隧道输送,隧道内涉嫌存在破裂灯管危害的物料报废处理。2、如涉嫌异常的原料已投入,追查范围,涉及物料接出报废。3、彻底清理整个杀菌隧道,避免二次污染产品。 | 1、原料接出后走50kg清洗粉,再将涉嫌异常的罐体重新清洁并确认卫生。2、恢复生产前再走50kg清洗粉,清洗管道。 | / |
设备不完整 | OPRP | 前处理 | 设备不完整,如少配件、螺丝等 | 1、反馈区域负责人,调查缺失物品的去向,涉及异常范围原料、半成品、成品提交评审。 | 1、关注金检仪异常状况。2、X光机过检时,需每半小时采用标准样品测试运行状况。3、X光机过检时需按最小包装单元过检。 | X光机标样每次连续过检5次,需100%检出;否则停机调整,距上一次测试正常的时间段过检的产品需返工。 |
真空度 | HACCP计划《产品包装质量标准》 | 听装线 | 5(-kpa)以下 | 暂停生产,反馈生产调整,涉及成品返工处理。 | 1、调试后需连续确认2罐对应封罐头,合格后才能生产,10分钟后需再次确认检测对应封罐头1罐;2、确认范围时需根据异常比例,抽查足够的量,保证抽查的成品中包含有异常封罐头生产的产品,抽足对应封罐头连续10罐无异常,可以停止追查;3、可以参考铝箔的凹陷情况初步判断真空范围,将疑似不良品用真空表测试取得数据;4、真空度过高,采用三点受力法挤压测试,易扁罐的产品需要返工处理; | / |
5-9(-kpa) | 暂停生产,反馈生产调整,涉及成品提交评审。 | |||||
20(-kpa)以上 | 1、暂停生产,反馈区域责任人调整。2、挤压(或加压)测试罐体抗压性,并将相关数据提交评审。 | |||||
气密性 | 卷封漏气 | 1、反馈主操停止生产,调整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2、追踪并确认异常范围3、涉嫌成品返工处理。 | 1、调整后确认是否漏气,对应封罐头产品至少连续5罐,且为带粉生产,不漏气恢复生产,后续加强检测频次;2、产品倒置2天后,检查铝箔凹陷情况,异常产品检测气密性;范围确认要求需要连续检查1托成品都无漏气时,才可以停止往前追查。 | / | ||
(底盖、子母盖)擦伤 | 出现超过《产品包装质量标准》要求的擦伤 | 1、反馈区域责任人停止生产,调整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2、涉及成品待评审后,返工处理。 | 1、确认范围时需考虑到有几个封罐头;抽足对应封罐头连续10罐无异常,可以停止追查。 | / | ||
垂唇 | 有垂唇 | 1、反馈区域责任人调整。2、涉嫌异常的成品确认异常范围,返工处理。 | 1、若生产在线挑选,需确认垂唇产品是否都被挑出;2、对入库的产品出库抽查,抽足对应封罐头连续10罐无异常,可以停止追查;如有异常返工挑选; | / | ||
跳封(滑封) | 不符合《产品包装质量标准》 | 1、反馈生产区域责任人,调整合格后恢复生产。2、涉嫌异常的成品确认范围,返工处理。 | 1、确认范围时需考虑到有几个封罐头;抽足对应封罐头连续10罐无异常,可以停止追查。 | / | ||
假封扁罐 | 空罐异常引起 | 1、涉及批次包材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换批次使用。如生产愿意现场挑选使用时,可以直接挑选使用,无需暂停使用。如无批次可换时,要求生产挑选使用。2、涉嫌异常的成品确认范围,返工处理。 | 一、包材空罐引起1、确认范围需考虑到本批共使用几个批号的罐子,生产是否按顺序集中使用;2、如有必要,会根据到货数量核对使用量,查明共涉及多少个成品批号;3、收集罐子信息,如厂家、批号,板号等,收集厂家标识单;填写“质量反馈单”时,信息要齐全,提供异常照片及标识单照片4、暂停使用的罐子需每托做好“暂停使用”标识;确保不误用;二、设备异常引起1、抽查足够的量,保证抽查的成品中包含有异常封罐头生产的产品;确认范围时需考虑到有几个封罐头;抽足对应封罐头连续10罐无异常,可以停止追查。 | / | ||
设备异常引起 | 1、反馈生产区域责任人,调整合格后恢复生产。2、涉嫌异常的成品确认范围,返工处理。 | |||||
虚焊 | 空罐异常 | 1、涉及批次包材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换批次使用。如生产愿意现场挑选使用时,可以直接挑选使用,无需暂停使用。如无批次可换时,要求生产挑选使用。2、涉嫌异常的成品确认范围,返工处理。 | ||||
罐体印刷擦伤 | 空罐异常引起 | 1、涉及批次包材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换批次使用。如生产愿意现场挑选使用时,可以直接挑选使用,无需暂停使用。如无批次可换时,要求生产挑选使用。2、涉嫌异常的成品确认范围,提交评审。 | ||||
设备异常引起 | 1、反馈生产区域责任人,调整合格后恢复生产。2、涉嫌异常的成品确认范围,提交评审。 | |||||
叠接率(OL%) | OL%<35% | 1、反馈生产停机调整,涉及产品返工处理。 | 1、调整取样复测,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 | / | ||
35%≤OL%<50% | 1、反馈生产停机调整。 | 1、调整取样复测,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对之前的产品涉及对应不合格封罐头产品取10罐检测气密性,并提交评审。 | ||||
叠接长度(OL) | OL<0.8mm | 1、反馈生产停机调整,涉及产品返工处理。 | 1、调整取样复测,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 | |||
0.8≤OL<1.15mm | 1、反馈生产停机调整。 | 1、调整取样复测,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对之前的产品涉及对应不合格封罐头产品取10罐检测气密性,并提交评审。 | ||||
卷封厚度(T值) | 不合格(数值待定) | 1、反馈生产停机调整;并提交评审。 | 1、涉及对应不合格封罐头的产品取10罐检测气密性; | |||
卷封剖面异常 | 间隙大、身钩或盖钩弯曲变形等。 | |||||
残氧量 | 所有奶粉包装线 | 3~7% | 1、调整设备,涉及产品提交评审。 | 1、调试后需连续确认对应包装头2个产品,合格后才能生产,10分钟后需再次确认检测对应包装头2个产品; | / | |
7%(含)以上 | 1、反馈生产查明原因,调整设备。2、涉及产品返工处理。 | |||||
净含量 | 《净含量计量标准》 | 所有奶粉包装线 | 超出内控上限与标准差值2倍以上 | 1、反馈生产调整,相关产品提交评审。 | 1、独立小包装:不允许出现低于内控下限值的产品;抽样基数≥10件,平均值不小于标准净含量;2、消费 单元:不允许出现低于内控下限值的产品;抽样基数≤20件,不允许出现低于标准值的产品;抽样基数>20件,允许出现1件低于标准值,高于内控下限值的产品;平均值不小于标准净含量; | / |
低于标准值但符合内控下限值 | 1、反馈生产调整,按《净含量计量标准》处理。 | |||||
不符合内控下限值 | 1、反馈生产调整,经评审后,返工处理。 | |||||
气密性 | 《产品包装质量标准》 | 软包装 | 横封漏气 | 1、反馈生产停止生产,调整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2、确认异常范围及不良比例;3、涉嫌成品返工处理。 | 1、调整后确认是否漏气,对应包装头产品至少连续测漏50包;2、确认范围需要每个包装头连续检查100包产品都无漏气时,才可以停止往前追查。 | / |
纵封漏气 | ||||||
袋体漏气 | ||||||
其他产品外观质量 | 《产品包装质量标准》 | 除以上外观质量以外的外观问题 | 不符合《产品包装质量标准》要求 | 1、反馈区域责任人调整。2、所有异常产品确认范围,提交评审。 | 1、涉及存在漏气风险的不合格(如打折、夹粉、热封宽度不符合等),需要对异常产品确认气密性,确认30包。 | / |
防窜货码不对应 | 《生产方案》《产品包装质量标准》 | 所有奶粉包装线 | 窜码、重码等 | 1、反馈区域负责人。2、涉及成品返工处理。3、如现场无法返工处理时,提交评审。 | / | / |
内容物与内包材不匹配 | 《生产方案》 | 所有奶粉包装线 | 混阶段、混品种 | 1、反馈区域负责人。2、立即暂停生产,确认范围,涉及成品提交评审。 | / | / |
消费单元与纸箱不匹配 | 混阶段、混品种 | 1、反馈区域负责人。2、确认范围,涉及成品返工处理。 | / | / | ||
包材不匹配 | 混用、错用、版本错误等 | 1、反馈区域负责人。2、停止生产,清场彻底后方可恢复生产。3、确认范围,涉及成品提交评审。 | / | / | ||
数量不匹配 | 单箱内的消费单元数量错误 | 1、反馈区域负责人。2、确认范围,涉及成品返工处理。 | / | / | ||
量匙、宣传折页等辅包材数量错误 | 1、反馈区域负责人。2、少装,确认范围,涉及成品返工处理。3、多装,确认范围,涉及成品提交评审。 | / | / | |||
包材不符合《包装材料验收规范》、《包材标准》、《包材技术标准》要求 | 《包材标准》《包材技术标准》《包装材料验收规范》 | 所有内包装和外包装 | 包材不符合《包装材料验收规范》、《包材标准》、《包材技术标准》要求 | 1、反馈区域负责人。2、不合格类型在《包装材验收规范》中为A、B类缺陷时,涉及批次包材暂停使用,提交评审,换批次使用。如无批次可换时,要求生产挑选使用。确认范围,涉及成品提交评审。3、不合格类型在《包装材验收规范》中为C类缺陷时,评估整体影响,影响小的直接让步接收使用。无法判定或影响大按第2点执行。 | 1、所有涉及不合格的包材都需要填写《质量反馈单》反馈供应商。2、涉及异常包材,如生产愿意现场挑选使用时,可以直接挑选使用,无需暂停使用。 | / |
换罐操作不规范 | SOP | 听装线 | 异物风险(异物) | 1、现场纠正操作人员。2、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质量意识。3、取样加测,涉嫌异常时段产品提交评审。 | / | / |
交叉污染(卫生) | ||||||
首检执行不到位 | 所有生产线 | 开机时 | 1、现场纠正操作人员。2、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质量意识。3、开机或恢复生产时的产品取样重新首检。 | / | / | |
中途切换品种 | ||||||
停机长时间维修 | ||||||
调试产品流入成品 | SOP | 调试产品管控不到位 | 1、现场纠正操作人员。2、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质量意识。3、涉嫌异常时段的产品返工处理。 | / | / | |
在线剔除品流入成品 | SOP | 未按要求处理; | ||||
工器具 | SOP | 不同用途的混用; | 1、现场纠正操作人员。2、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质量意识。3、取样加测,涉嫌异常时段产品提交评审。 | / | / | |
压缩空气气枪 | SOP | 未按规范使用,交叉污染。 | ||||
内外包连接口 | 使用时不能同时开启,其它情况要求关闭 | 内包 | 同时开启或停产时未关闭。(虫害控制、压差控制、交叉污染风险。) | 1、现场纠正操作人员。2、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质量意识。 | / | / |
包装机余料卷膜 | SOP | 内包 | 未及时收纳防护; | 1、现场纠正操作人员。2、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质量意识。2、重新包装后转移至卷膜间存放杀菌处理。 | / | / |
纸箱、木制外包装 | 婴幼儿配方米粉生产许可 | 内包 | 纸质、木制品出现在车间 | 1、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质量意识。2、纸质、木制品马上移出洁净区。 | / | / |
工器具、设备等物品 | 内包 | 进入洁净区的物品未事先清洁、消毒。 | 1、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质量意识。2、重新清洁、消毒后进入车间。 | / | / | |
异常包装材料未按要求使用 | 《包装材料验收规范》《异常原料跟踪表》 | 所有生产线 | 需处理异常包材未按要求处理直接使用 | 1、已使用,查明范围,对应成品提交评审,剩余包材反馈区域负责人按要求处理后再使用。2、未使用,反馈区域负责人按要求处理后再使用。 | / | / |
清场 | SOP | 内、外包 | 在产品切换时未按要求进行清场。 | 1、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责任人加强岗位培训,提高质量意识。2、要求现场进行清场后,再继续生产。3、评估是否存在混装、混用的可能性;如存在确认范围,相关产品返工处理。 | / | / |
品种切换异常 | 《生产过程产品的切换规定》 | 外包 | 未按切换流程操作 | 1、切换后的成品前10箱需按顺序包装,并取第1、5箱各1个消费单元加测。2、中途切换未取样,出库补取。3、反馈区域责任人,要求规范操作,相关人员加强培训。 | / | / |
切换后产品未加抽样品 | ||||||
余料管理 | 《生产车间余料使用规范》(BYM/D04104) | 内部 | 超过允许使用期限 | 反馈区域负责人,报废处理 | / | / |
标识不明 | 1、现场纠正操作人员。无法确认时,不得使用。2、反馈区域负责人,加强培训。 | |||||
带粉罐 | 48小时原则 | 前处理 | 带粉罐体停用超过48小时,未清洁、消毒直接使用。 | 1、投料前,要求重新进行清洁消毒,并检查确认清洗消毒效果。2、投料后,确认投入物料的感官性状,取样加测。 | / | / |
设备使用前、使用中未验证 | SOP | 所有包装线 | 1、台秤使用前未用标准砝码校验。2、在线检重设备使用前、使用中未用标准样品进行验证。3、金检仪、X光机使用前未用标准模块验证。 | 1、现场纠正操作人员。2、多次纠正无效果,反馈区域负责人。 | / | / |
在线取样错误 | 《成品验收检验规范》 | 所有包装线 | 漏取样品或样品取错 | 1、反馈区域负责人,出库补取样品。 | / | / |
自动装盒设备中空包、量匙检测 | 在线运行正常 | 自动装盒线 | 运行、参数异常,无法剔除无法识别 | 1、反馈生产调整(校正),未过检产品需重新评估风险,涉及产品提交评审。2、调整后用标准模块或样品进行测试确认后再运行。 | / | / |
在线检重 | 所有相关包装线 | |||||
金属检测 | ||||||
X光异物检测 | ||||||
台秤 | 台秤在校验期内,在水平位 | 1、台秤过校验期未校验2、台秤水平位倾斜3、无校验标识 | 1、反馈区域负责人,后续再跟踪检查。2、现场纠正操作人员。3、反馈区域负责人纠正,后续跟踪检查。 | / | / | |
设备异味、油污 | 无明显异味、油污 | 内包 | 未开始生产 | 1、反馈区域负责人,消除异味、清洁消毒后才能开始生产。 | / | / |
生产过程中发现 | 1、追查该批原料去向,检查涉及区域,确定后道工序半成品及成品状况,对应产品提交评审。2、暂停生产,消除异味或清洁、消毒后才能继续生产。 | / | / | |||
设备轴承磨损 | 无磨损 | 内包 | 产生异物(密封圈碎屑、铁屑、黑点等) | 1、追查该批原料去向,检查涉及区域,确定后道工序半成品及成品状况,对应产品提交评审。2、暂停生产,消除异常,确认后才能继续生产。 | / | / |
设备不完整 | 无缺失 | 内包 | 设备不完整,如少配件、螺丝等 | 1、反馈区域负责人,调查缺失物品的去向,涉及异常范围成品提交评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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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涉及成品二次封箱时需要按《二次封箱操作规范》执行
2、所有异常事件都需要在过程记录表中记录,若涉及成品异常的需在NC中提交不合格,若不涉及成品或涉及包材原料异常时可填写《质量反馈单》进行反馈。
3、不良品留样要有代表性,并在样品上标识好信息
4、接班刚开机时发生的异常,还需确认上个班的产品;
5、当班不能处理完成的,都需要在“涉及产品跟踪表”中登记;以便后续其他人员跟踪处理;
6、及时与生产或品控人员沟通,记录当时箱号;
7、对返工过程进行监督,对于挑选式的返工,返工后必须复检抽查;抽查数量(大包装不小于每托2箱,小包装不小于每托100包)
8、跟踪返工处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