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确保食堂食品质量以及食品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食堂内部与食品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三、职责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校长为食品安全自查第一责任人。校长定期组织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定期组织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2、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
四、自查内容
自查内容包括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管理、加工操作、原料贮存、进货查验、索证素票、台账记录、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相关公示项目等。
五、自查要求
1、自查:本食堂实施周自查、月度自查。 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1)发生了严重食品安全题。
(2)师生及家长有重大投诉。
(3)监管部门检査发现重大问题。
3、学生在校期间,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査表》。
4、自查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5、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及时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周自查、月度自查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査记录归档管理,以备检查。
6、及时将自査情况在食堂餐厅醒目位置公示。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职责
食堂投诉处理制度
食堂食品留样管理规程
食堂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规程
食堂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规程
食堂面点加工餐饮安全管理规程
食堂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规程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