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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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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更新日期:2009年10月08日

  8、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评定。

  (2)第一次考核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将对其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不称职的个人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

  (3)第三次考核应不称职的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9、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除追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

  10、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考核。环境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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