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每周查阅一次全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并签字。
5、 按车间员工教肓,培训计划,认真教肓,培训员工,提高车间员工的安全素质。
6、 每周不定期组织“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肓。
7、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车间安全领导小组会议。
8、 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组织急救,保护好现场,按规定及时上报领导。参加事故分析会,落实防范措施。
9、 根据单位领导安排,组织员工参加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
10、 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11、 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若有变动,应报厂安全科备案。
第六条 车间副主任职责
1、 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本车间的安全工作。
2、 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定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征求车间主任意见。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3、 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4、 每周不定期参加“反三违”检查,严肃执行“反违章管理暂行办法”,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5、 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七条 工段长、班(组)长职责
1、 对本工段、班组的员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 认真执行上级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3、 每天对本工段,班组范围内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解决不了的除上报外,还应采取监控措施。
4、 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制止及处理违章行车,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5、 认真按“六有”(时间有保证,内容有安排人员有考勤,学习有记录,领导有检查,整改有意见)要求,组织好每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6、 有权拒绝上级冒险,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时,有权立即指挥人员撤离现场。
7、 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情况。
8、 按定置管理图要求搞好文明生产。
9、 在安全生产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一章 各科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一条 行政办公室职责
1、 在进行调研工作中,应把安全工作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2、 起草有关文件及厂领导讲话时,应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3、 督促协调各科室,车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生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4、 及时做好各种安全文件、材料、表格、通知、台帐等的打印和传递工作。
5、 办公室主任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6、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7、 对行政福利、后勤食堂等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8、 负责技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在技改工程与生产同步进行时,必须组织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签定安全协定,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9、 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10、 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十二条 生产科职责
1、 执行安全与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 在指挥生产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3、 及时掌握本厂安全生产动态。并通报有关部门。生产调度会上应首先汇报安全情况,在安排生产时必须考虑到安全情况。
4、 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
5、 负责本厂汽车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6、 按“三不放过”原则主持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7、 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8、 生产科长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9、 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十三条 机动科职责
1、 定期组织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动力管网及工业建筑的安全检查,并组织隐患整改。对各车间确实无法整改的应汇总上报主管厂长,并采取监控措施。
2、 对大、中修工程质量负责。组织大、中修时要制订、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不准违章作业。
3、 年终检修和计划检修时,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在进行有关电、汽、气等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安全科组织制订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4、 各种机电设备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峻工验收等要按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5、 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本体及安全附件缺陷,备品备件不合格等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应负管理责任。
6、 按“三不放过”原则主持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7、 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8、 机动科长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9、 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十四条 技术科职责
1、 开展技术攻关,推广新技术、新工艺,革新、改造项目和实施合理化建议时, 要同时考虑到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安全科意见。未经验证及无劳动保护措施的项目, 一律不得采纳及推广。
2、 制定中长期规划时,要同时考虑职业安全、卫生规划。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1、 对新技术推广和技术攻关工作中安全生产负责。
2、 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指标。公布生产经营指标时,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
3、 组织综合考核评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对各车间考核的重点内容。
4、 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5、 技术科长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6、 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十五条 安保科职责
1、 合理安排安全工作机构、配齐安全专(兼)职人员,各班组必须配齐安全员,保证人员素质。
2、 岗位定员、员工素质与体质必须符合劳动安全条例要求。女工及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按《劳动法》有关条文执行。
3、 与办公室配合做好对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尔后方可分配工作。对特殊作业人员及要害岗位人员应做到相对稳定。
4、 严格按规定办理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员工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之一,处理意见按事故调查组结论办理。
5、 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导致的安全生产问题负管理责任。对劳动纪律松驰的车间、班组、督促整改与考核。
6、 对实习、代培人员等,须通知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分配到车间工作。
7、 对防火及易燃易爆,放射性物质,剧毒物品等要害部位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设置消防器材,指导消防,爆破人员的工作。
8、 组织进行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制定消防及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9、 参与生产要害部位和重点仓库安全生产检查,参与一级要害部位禁火区一级动火的现场监护工伤。
10、 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参与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11、 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12、 安保科长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13、 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
第十六条 材料供应科职责
1、 定期组织氧气瓶、乙炔瓶的检查。
2、 制定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及发放规定。
3、 在运输、库存、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时,严格遵守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4、 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物品存放、入库、出库的安全规定,做到分类堆放,实行定置管理。
5、 对备品备件不合格等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应负管理责任。
6、 每周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7、 材料科长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8、 在遵章守纪方面起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