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和规范车间班组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安全素质,防范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班组级岗前教育培训内容:
1.班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岗位职责与岗位安全责任制;
2.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各岗位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危险源点的辨识与防范措施;
4.本岗位的典型违章行为、典型违章行为引发的事故案例;
5.紧急自救、互救知识、应急处置能力、逃生自救能力;
6.职业危害与个人安全防护等;
三、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
(一)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1.班组新进员工在经过车间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要进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过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对于由其它单位调入的员工在经车间转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分配至班组的,按新进员工进行培训教育考试,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3.对于离岗一月以上人员回到岗位后,必须重新进行本岗位的相关安全规程的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对于违章人员必须进行待岗培训,经过重新安全培训教育考试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24学时。
(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
1.班组每月对所有员工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教育考试。
2.班组每年对所有员工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岗位前安全培训教育内容的培训教育考试。
3.临时从事非本工种作业,要由指派人进行临时工种的安全教育,但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4.规章制度、工艺、设备、技术发生变更后要在10个工作日内对班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教育。
四、班组安全培训的组织与实施
1.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或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实施。
2.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可演练、笔试、现场操作、问答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3.班组应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班组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1月10前将本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报车间审核备案,以保证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系统性。
4.班组必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试情况。
5.各类培训考试试卷必须注明受培训人员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