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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工安全通则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1月09日

    1.在一般情况下不准带电作业,必要时须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并须二人以上方能操作。
    2.操作有毒气体的仪表管道时,需打开通风装置,站在上风向,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用具,并须二人以上方能操作。
    3. 所有仪表要定期校验,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中经常检查仪表指示是否灵敏,运转是否良好。严禁超量程运行,严禁无关人员乱动。
    4.调整内充水银的仪表时,应在远离人员集中的地方进行。禁止嘴吹或用手直接接触水银。水银面上必须浮盖一层水。
    5. 在高空管道或易燃易爆物体的地方操作时,应先关闭取压点或关闸、阀门等。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和“暑燃易爆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6.不准在仪表室(盘)周围安放对仪表灵敏度有影响的设备,线路和管道等,也不能存放产生腐蚀性气体的化学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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