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爆物品运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了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安全,驾驶员必须取得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二条 驾驶员必须参加由公司、科室组织的每月安全学习:
第三条 驾驶员必须参咖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及相关培训;
第四条 各类证件齐全,持证上岗,并按时参加年检、年审:
第五条 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六条 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危险物品运输操作规则,以确保车辆和民爆物品的安全;
第七条 驾驶员在工作时不得饮酒,疲劳驾驶,行车前做好车辆的常规检查,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凡违反本规定的视其情节轻重将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