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通过获取适合于公司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应用及更新。
3 术语和定义
3.1 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3.2 法规:由国务院颁布的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适用于本公司与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2 环保科负责获取、确认与更新适用于公司环境管理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3 各单位负责识别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目录及摘录,并组织学习遵守。
4.4 各单位、部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 工作程序
5.1 获取、识别、更新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1.1 环保科根据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的环境因素从不同渠道获取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将获取的环境管理方面适用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法规要求在《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中进行登记。
5.1.2 环保科每半年至少通过上级环保主管部门、上级文件、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互联网上的相关网站、相关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企业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等方式,获取适用于本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地方最新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5.1.3 各单位、职能部门从不同渠道收集本单位、部门的最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在《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中记录,报环保科备案。
5.2 汇总确认
环保科负责对各单位、各职能部门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鉴别、确认。
5.3 建立法律法规库
环保科根据收集到的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建立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库。
5.4 审批
管理者代表对环保科建立的法律法规库进行审批;如认为不充分、不适宜,由环保科进行完善。
5.5 发放
管理者代表审批通过后,环保科对确认后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报办公室下发。
5.6 培训
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对下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组织职工学习培训,具体按企管人事处关于培训的相关制定执行。
5.7 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有关单位和职能部门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环境因素的情况,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5.8 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由环保科对有关职能部门、二级厂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并定期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性进行评审,具体按《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执行。
5.9 总结
环保科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的适宜性有效性进行总结,进行改进和完善。
5.10 记录保存
本程序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记录,环保科依据《记录管理控制程序》管理和归档。
6 记录
《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