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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1月24日

    1.劳动保护用品要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发放,不得自行扩大或降低标准。

     2.各种劳动保护用品一律要按照标准发放实物,不得折换成现金放发。

     3.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规定的期限领用,不得提前或延后。

     4.对各类管理人员,凡工作需要的,可根据情况发放。

     5.保健费要按照规定标准严格管理,定期发放。

     6.防暑降温食品要按时发放,不得随意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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