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培养职工的安全生产超前意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长期坚持的安全指导方针。“安全第一”说明了安全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地位, “预防为主”强调了抓安全工作中要预先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是“防在前”。事实证明,很多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之所以会发生事故,只是因为一些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超前意识,忽略了平时的安全工作,才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直到隐患扩大、恶化,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要做到防范于未然,必须具备超前预测和预防事故的能力。还要加大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在事故发生之前,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才能使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点。
二是“想在前”。每天工作前,要坚持岗前一分钟教育,思考在工作中应该怎样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想到通过什么方法、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保证安全生产。作为安全生产管理者要不断探索和研究,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不断强化和提高全员素质,查找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尽可能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不断加大生产现场和工作环境的整治力度,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有一种可靠的安全感。要做到这些,每一位职工、每一位管理者和领导者,就必须时时处处“想在前”,就必须有强烈的超前意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工作抓细抓好抓出成效,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三是“做在前”。在生产过程中,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尚未整改的缺陷等等,管理者要事先鉴别和判断可能导致发生伤害事故的各种因素,特别是重大事故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果断的措施,消除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四、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使职工从发生的事故后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
“四不放过”也就是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教育中,坚持“四不放过”也同样能达到遏止事故的目的。一是通过“四不放过”可以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的发生在哪一层、哪一个环节上,是人为造成的还是设备隐患造成的,以使在以后的工作中知道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么做,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二是通过“四不放过”可以进一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改,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要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三是通过“四不放过”可以使责任事故者受到深刻教育,使他们从思想深处挖掘自己的过失,知道工作时违反了什么规程,为什么会违反,以后在工作中怎样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从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四是坚持“四不放过”,并不单单是为了使某些人受到处罚,而是只是想告诫这些人,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是用血的教训写成的,任何人只有无条件地服从,触犯了必将受到严肃处理。这样使事故责任者和他人受到教育,从而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第五、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必须持之以恒
我们知道,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有持之以恒的态度,特别是思想意识的培养这种解决思想问题的东西,更需要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才能达到的。如果今天讲这个重要,明天讲那个重要,使职工无所适从,认为是搞活动、一阵风。“雨过地皮也不湿”。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方面,更需要持之以恒地抓,不能今天看到这种现象管,明天就不管,或者有的人管,而有的人视而不见,这往往使职工误认为不管是正常、管就是吹毛求疵,是为了完成罚款指标,也不能起到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