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普遍提高,建筑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然而,在建筑业呈现一片繁荣景象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却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和建筑工地安全伤亡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敲响了警钟,也给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增加了更多的压力、困难和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在当前建筑业安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如何准确分析建筑业安全生产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其原因,并提出强化安全监督管理、进而避免各种伤亡事故的有效对策,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
多年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实践告诉我们,引发建筑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但归结起来主要有人、设备材料、施工工艺方法、环境与季节、安全管理五大因素。其中安全管理因素是其他四项因素的结合点,也是控制事故发生的关键因素之一。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是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综合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以下本人将结合安监工作实践,就如何强化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粗略的分析和思考。
一、当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齐抓共管体制仍未形成。从目前实际情况看,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和建筑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目前一些施工企业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安全生产上,而是忙于找市场,疏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企业"以包代管"和依赖政府或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监管的观念较重,此外,工程建设中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对安全管理各自应负什么责任以及总包与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的安全职责不明确,因此,"企业全面负责"难以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行业管理部门与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有重叠、有交叉,平时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多,而对企业安全指导和服务少,召开会议、制定规章和文件多,而抓工作落实少,安监部门预防事故的职能削弱,造成了"部门依法监管"职能的错位;三是政府职能转变后,政府安全监察各部门之间由于缺乏工作协调,安全管理政出多门,各行其是, 安全监察工作效能不高。同时,因受安全监察人员数量和专业素质要求的制约, 政府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监察缺乏力度,"政府统一领导"的权威没有真正体现;四是由于安全监督管理社会激励机制尚未建立,以及社会和舆论监督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监督手段受到较多限制,所以"全社会广泛支持" 也就无从谈起。
2.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够完善。《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给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建筑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仍缺少与基本法律、条例相配套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行政法规、办法。特别是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针对目前一些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乡镇工程、私营业主和农民集资违章建房,以及各类房屋拆除工程没有出台相关的安全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因而造成政府和管理部门对上述工程监管存在盲区,甚至处于安全管理失控状态,最终导致安全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发生。
3.违规建设行为导致工程安全隐患大量存在。在一些地方,建设单位不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违规建设和无证施工,以及一些施工企业违法分包或转包、无资质施工、项目经理挂靠等现象仍较多地存在,且工地安全违章情况也比较严重。此外,由于一些业主的盲目压价和施工企业的恶性竞争,客观上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落实,加之在施工中忽视安全管理和事故隐患的整改,以致违章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居高不下。
4.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目前一些小的施工企业安全机构虚设,专(兼)职安全员人数不足,企业和工地难以开展有效的安全管理;一些工地项目负责人重施工、轻安全,重效益、轻防护,重进度、轻教育的思想根深蒂固,由此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极不到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随处可见。
5.安全监督管理及对违章查处力度不够。目前,由于作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人员不足、经费紧缺和监督执法手段乏力的矛盾比较突出,安全监督无论是在力度上、还是在覆盖面上都很难达到要求。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很好地贯彻落实,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对"安全是最大效益"的观念认识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