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石油产品的储运特性
1 易燃性
油品燃烧的难易和石油产品的闪点、燃点和自然点三个指标有密切关系。油品越轻,闪点越低,着火危险性越大。但轻质油自然点比重质油自然点高,因此轻质油不会自然。对重质油来说,闪点虽高,但自然点低,着火危险性同样也较大,这就是高温重油泄漏易着火的原因。
2. 易爆性
石油及其产品受热后挥发产生可燃蒸气,这些气体和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一遇明火就会发生火灾、爆炸,这个浓度范围称爆炸极限。石油产品爆炸的危险性就取决这一指标。范围越宽爆炸的危险性就越大。
3. 易挥发、易扩散、易流淌性
油品的蒸发和油品的密度、温度、蒸发面积、液面压力、空气流动速度有关。
4. 易产生静电性
油品在流动时和管线或容器壁摩擦、冲击及油流喷射容易产生静电,静电聚集到一定电位就会发生放电,产生火花,遇有油气极易引起着火爆炸。所以油品储运装卸过程中一定要有导电接地设施,装车要控制流速并防止油料喷溅、冲击。
5. 毒害性
一般来说,不饱和烃、芳香烃和易挥发的石油产品毒害程度大。通过人的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3个途径进入人体,使人中毒。
6. 易受热膨胀性
石油产品受热后,温度上升,体积膨胀,容器或管线无泄压设施时,就因体积膨胀使容器或管线爆破损坏。反之,油温降低,油品体积缩小,容器内出现负压,也会使容器凹陷、抽瘪变形。为了防止这一现象,装油容器一般只准充装全容积的85~95%。
7. 易沸溢性
含水的重质油油罐加热,高温重质油品装车遇有罐底明水,或含水油品发生火灾时,油品都会发生沸腾。其主要原因是水被加热而被气化, 体积增大,水汽以高压带动油滴迅速向上喷出。
二. 油品管理总则
1、 油品岗位为石油产品的贮存运输作业场所,属易燃、易爆生产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油品车间按禁区级别管理。
2、 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禁止随意进入操作室,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及公务人员,进入油罐区、泵房,应由厂部或车间有关人员陪同。
3、 岗位内的一切设备及消防设施应齐全好用,未经允许禁止随意拆动。
4、 油罐区、泵房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 岗位内各种设施应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时、定点、定内容、定路线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6、 生产交接时按交接班制度,交接好生产和设备。
7、 在油品岗区域内进行各类工程作业,均应按有关规程执行并办理作业票。
8、 凡属新建或检修后的设备,必须经签定、验收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9、 每年的寒季作业期间,应按“寒季作业操作规程”操作。
10、 每年的防汛季节,应按“防汛期间作业规程”操作。
三 油品安全规定
1、 禁区规定
(1) 严禁吸烟,严禁带小孩入厂或到生产岗位。
(2) 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岗位管辖区域。
(3) 未经允许严禁在禁区内架设临时用电设备。
(4) 严禁在禁区内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5) 严禁无阻火设施的机动车辆进入禁区,如工作需要须办理作业票。
(6) 严禁穿钉子鞋进入禁区。
2、 油罐区应保持防护堤完好无损,其围堤容量、高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3、 油罐区、泵房等区域的地下水道应畅通密闭。
4、 岗位各区域消防通道应畅通无阻,临时封闭道路应请示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