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地位的确立,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前提。国务院《决定》和《条例》的出台,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提供了科学的法律依据,为进一步搞好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对此,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身先士卒,抓落实,抓专项检察,加大执法力度,使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发生了转折性飞跃。
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和实践,黑龙江局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确立并实行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积累了重要的经验:
第一,必须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持和国家局总体工作思路步伐一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为指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和部署,迅速落实国家局的各种精神和决定,以国家局提出的抓好“三件大事”,加快“六个支撑体系”建设,努力推进“五项创新”为统领,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使我们牢牢把握了工作的正确方向。
第二,必须坚持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形成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三年多来,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特别是安全专项整治能够取得显著成果,安全投入能够加大力度,煤矿安全数字化监控平台能够迅速建成,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能够稳步推进,都是在省政府的领导下,产煤地区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联手行动的结果。
第三,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体现煤矿安全生产和监察工作的根本宗旨。黑龙江局提出了“少死亡一人,就是再造一个幸福家庭。少出一起事故,就是保护一批干部”的指导思想,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扭转少数企业领导和矿主“以煤炭换金钱,以生命换煤炭”的错误思想;塑造“人的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理念。
第四,必须坚持突出煤矿安全监察重点,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年多来,黑龙江局始终把“一通三防”作为煤矿安全监察的重中之重,以控制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为主要工作目标,认真抓好“一通三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以瓦斯防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十二字方针为指导,集中90%以上的监察力量抓瓦斯防治和重点煤矿的监控,重点突破15个易发事故薄弱环节和100条的监察,把安全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上。
第五,必须坚持巩固煤矿安全基础,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的“命根子”,是基础的基础,通过典型引路,达到整体升级。通过加大安全投入和煤矿全员培训,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和全员安全素质和技能,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跨越。
第六,必须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实现“科技兴安”。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科学技术也必须广泛应用到安全生产当中去。对用于安全生产可行的科学技术要迅速组织人员研发;对成熟的新技术要大胆、及时地引进推广;对传统的工艺和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实现“技术升级”。实践证明,煤矿安全数字化监控网络平台,对安全监察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七,必须坚持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实现“关口前移”。三年多来,通过监察工作实践,大力倡导了敬业、奉献、奋斗、创新、协作的“五种精神”,培育了刻苦学习,求真务实,从严从细,令行禁止的“四种作风”。从思想、业务、机制、作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不断加强了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了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了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倾力打造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特别能战斗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
上述七条经验,既是黑龙江局过去三年多工作的积累和结晶,也是今后工作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对上述经验,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在创新的过程中完善,用监察工作的实践,不断丰富和充实。
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的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从有利条件看: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越来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三是经过治理整顿和开展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装备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矿井抗灾能力也逐步加强。四是高科技的数字化煤矿安全信息化监控系统作用越来越明显。五是国家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技术资源型城市发展的决策,将拉动煤炭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