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无轨运输事故原因及对策措施
1、事故原因
(1)运输巷中,车辆顶部至顶板的距离不足0.6m。
(2)运输巷不够宽。
(3)运输巷道底板不平,坑洼使车辆蹦起;斜巷底板半边高半边低,底板中有淤泥和积水使车辆行进中打滑。
(4)车辆因坡度过大或因超载爬坡时跷头。
(5)车辆的选型、使用、检修不符合有关规定,车辆无限位保护装置,前灯、尾灯、刹车、离合、喇叭等安全装置不全或故障,司机“五超”(速、载、长、高、宽)等违章操作。
(6)井下缺乏调度,无汇车站,指挥信号和倒车信号不清,不在规定地点倒车、汇车,在强噪源附近倒车、汇车。
(7)司机在非规定线路、地点行车或调头,在人车同行巷行驶,违反“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人车互相避让制度。
(8)人员扒车,井下无躲避硐。
2、对策措施
规程要求:
(1)内燃设备,应使用低污染的柴油发动机,每台设备应有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的废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应符合GBZl、GBZ2的有关规定;
(2)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司机持证驾驶;
(3)车顶部至巷道顶板的距离应不小于0.6m;
(4)斜坡道长度每隔300~400m,应设坡度不大于3%、长度不小于20m并能满足错车要求的缓坡段;
(5)主要斜坡道应有良好的混凝土、沥青或级配均匀的碎石路面;
(6)不应熄火下滑;
(7)在斜坡上停车时,应采取可靠的挡车措施;
(8)每台设备应配备灭火装置。
技术要求:
(9)建立以车让人为原则的人车相互避让制度,在装运过程中,车辆遇到人员时应停车让人。
(10)人员在运输巷道内沿人行道行走。
(11)严禁司机酒后上岗。
(12)定期开展运输安全专题检查,对运输巷道断面不够的及时升高的拓宽,对底板不平整的及时铲平,对底板不干净的及时清除淤泥和积水。
(13)建立车次强制退出机制,当前灯、尾灯、刹车、方向、离合、喇叭、空气净化器、限位装置、灭火器等9个强制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时,退出运输。
(14)制定矿用胶轮车的选型制度,非规定型号,不准运输。
(15)对矿用胶轮车限速、限载、限宽、限高、限路线、限车次、限位装置等“七限”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16)建立车次调度制,指定汇车站、倒车点。
(17)严禁扒乘矿用胶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