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各项体育器材,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教师上课所用器材,需办理登记手续,课后原数归还,放回原处。未经器材室管理人员同意,不准任何人进入室内拿取体育器材。
(三)课余时间需使用体育器材时,应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送还,如有非正常遗失损坏,追查责任并照价赔偿。
(四)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违者一经发现,追究赔偿责任。
(五)学校每学期应对体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查点、维修。根据需要逐年购置和自制体育器材,保证达到上级规定的器材标准。
(六)搞好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七)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盗工作。
(八)体育器材室应悬挂《体育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体育器材借用登记制度》,设立《体育器材借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