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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纤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25日


  
  (3)生产和使用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应有放空管,以便在置换设备系统和发生事故时能安全排放。放空管可单独设置,亦可将同类气体的几根管子汇成总管放空。凡能互相发生化学反应的物料如丙烯腈和氢化钠、氢氧化钠等的放空管,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混和放空。
  
  (4)反应危险的操作,应设置联锁或联动的自动控制装置。对于操作中有超温、超压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除应设有自动或手动紧急泄压排放设施(如放空管、事故槽等)以外,宜设置自动联锁、联动控制和报警系统。当温度、压力超限时能自动调整,或者停电时能进行自动停料等工艺处置,并发出警报信号。条件允许时,最好设置抑爆系统。
  
  (5)凡有氢气、乙炔、乙烯、丙烯、苯、二甲苯、环己烷、丙烯腈等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线(包括放空管线),均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用空气输送、干燥、掺和可燃的粉状、粒状树脂的设备系统亦应有良好接地。因为这些树脂在干燥、掺合、输送过程中有可能挥发出可燃气体或蒸汽,遇静电火花会发生燃烧或爆炸。
  
  (6)容易发生可燃气体(或蒸汽)泄漏的装置区、厂房内,宜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一般要求其报警值为爆炸下限的1/3左右。检测报警装置应设置在易发生泄漏部位,窝风地域或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下风位置。
  
  (7)聚合物熔融纺丝时,其热源宜采用高压蒸汽,热载体间接加热,不宜采用电阻丝或电感应加热。因为聚合物中可能含有残留的单体可燃蒸气能或在较高温下分解出单体蒸汽,当它们从机头喷出时,遇赤热高温表面便会着火,或遇电感绝缘破损产生短路火花也会着火。
  
  (8)可燃气体管线应加装水封或阻火装置。例如输送可燃气体的管线中间,进入有爆炸介质的高温设备的气体管路前端,以及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蒸气排气管的末端应加装阻火器或水封装置。存在粉尘飞扬危险的通风管道应装设阻火闸门。进入加热炉的输送含重组分的带液燃料气的管道,应设有分液罐及阻火器。分离出液体的排液管道,应接人回收系统或安全排人系统。
  
  (9)可燃气体压缩机的吸人管道应设置防止产生负压的平衡阀或定尽阀,以免渗进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造成压缩机爆炸;多级压缩的可燃气体压缩机各段间应设冷却器和气液分离器,防止气缸内带人油和液体而发生超温超压引起爆炸。当由高压段的气液分离器减压排液至低压段的分离器内或排油、水到另设的低压油水槽时,应有防止窜压的止逆和超压放空的安全阀或防爆片。
  
  4.生产操作的防火措施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是实现防火安全的根本保证。
  
  (1)投产前,设备系统用清水洗净,并采用压缩空气试漏和氮气置换,爆炸下限低于10%的可燃气体或蒸汽,其含氧量应降至0.2%以下,而爆炸下限高于10%的,含氧量达到0.5%时,方可开车生产。
  
  (2)投料时首先要严格按照配方比例配料,特别是对有空气(氧)参加的原料配比,一定要控制在爆炸极限之外。例如丙烯氧化法制造丙烯腈时,在反应器内丙烯、氨、氧和水蒸汽之间的比例应为1:1:2—3:3—5。必须加入水蒸气作稀释剂,避免丙烯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其次,要准确地掌握投料的先后次序、投料速度、分批投料的间隔时间,一般的投料次序是先投不燃或可燃物料,后投易燃物料,例如,沸腾床反应器制取丙烯腈时,必须先输入含水蒸气的空气,再送人氨,最后通人丙烯。投料速度不可擅自提高,以免出现反应过激,操作失控或超负荷生产。
  
  (3)温度和压力必须按照反应条件,细心观察,严格控制。例如丙烯腈合成的反应温度通常是460—480℃,一般控制在470℃左右,低于该温度,则丙烯转化率低,影响产量;高于该温度,会出现物料结焦,堵塞管路甚至引起反应物料着火(丙烯腈自燃点为480℃)。因此,当反应温度接近或超过500℃时,应当采取喷水蒸气或水等紧急措施降温,或者停止加料。
  
  (4)出料必须在反应达到终点时进行。无论是正压还是负压操作,都应在规定的压力、温度条件下出料。对于易燃物料,应采用氮气保护出料,而不得用压缩空气排料;同时应注意控制卸料速度。
  
  5.严格控制火源
  (1)火灾、爆炸危险生产车间或操作岗位,应制定切实有效的火源管理规定。例如,电气设备须符合火灾、爆炸场所的相应防爆类型要求,如因条件所限可采用有效的临时性补救措施,如隔离传动,远距离操作,油开关,密封、氮封保护等方法。
  
  (2)严格控制外来火种和生产中可能产生的火种。例如,禁着化纤衣物上岗,穿带钉子鞋进入厂房;禁止有产生火花危险的敲击、拖拉等危险动作等等。
  
  6.按照规定的需要配备各种灭火设施和器材
  
  例如水蒸气和惰性气体灭火设施,以适应灭火的需要。通常,露有导线的联苯炉头、电加热棒、电感应加热线等电热、电气设备应配备干粉、二氧化碳、氮气等灭火器材;高温操作的设备,可配置水蒸气(与水不反应者)、氮气、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材;醇、酮、醛类物料应用抗溶泡沫器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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