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的操作驾驶人员,必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驾驶证,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二、车辆操作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不得顶撞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听从指挥,服从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三、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四、车辆的操作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将车辆交给非本车操作人员操作,工作时,思想集中,严禁酒后操机作业。
五、在动输混凝土时,要保证滑斗锁住,以免造成摆动伤人。
六、行驶在村庄弯路及人员密集的地方时要鸣笛、减速、慢行。
七、在路上会车时应减速慢行,施工便道上、村庄路上严禁超车。行驶时发现前方路上有情况严禁抢车,先等一会,严禁私自离开车辆,前方避让后在通行,如时间较长应下车查看,在保证可以安全通过后在前行。
八、行驶在施工便道时、现场作业时,应注意上空电线,防止电击伤人,施工现场在倒车回转车辆必须有人看管指挥,有足够的照明,司机应把门窗打开能够听到现场指挥信号,倒车没一定把握头应探出门窗有足够视线下方可倒车回转。
九、车辆的操作驾驶人员,必须在进场前车辆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线路上便道、承载能力和路况,确保车辆的安全通过;察看施工现场作业点是否有足够的工作平台,是否现场回转、倒车受限,车辆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必须注意选择好停放地点,关好驾驶室,有驻车制动装置的要拉好,坡道上停车时,要打好掩木,夜间作业时照明系统要完好;作业完毕退场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十、车辆的操作驾驶人员必须接受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十一、驾驶操作人员必须对该设备的使用操作与维修保养,坚持每日例行检查与定期保养并做好记录。确保机械安全、完好的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