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部门 及人员 | 考核项目 | 标准分 | 考 核 扣 分 标 准 |
预 (结) 算 员 | 1、责任制落实 | 15 | 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5分;不制订工程预、结算制度扣15分;对预、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扣2—10分;每月不进行考核或考核无记录、记录不认真扣2—15分。对所负责任推诿扣10分。 |
2、目标管理 | 15 | 无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扣15分;目标制定不明确、不详细扣2—10分;不制订实现目标的计划扣15分;对管理目标执行情况每月不进行考核或考核无记录或记录不认真扣2—15分。 | |
3、责任分解 | 10 | 无责任分解扣10分;责任分解不明确、责任人落实不到位扣2—10分;不制订工程竣工后限期结算完毕制度扣10分;对制度执行不严格扣2—8。 | |
4、安全检查与整改 | 10 | 对所负责工程的预、结算应以工程为单位进行复查,如发现一次较大的失扣5—10分;查出的问题不及时解决扣2—8分。 | |
5、安全教育与培训 | 15 | 不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公司举办的有关业务培训或安全教育培训扣15分;教育或培训无记录或记录不全、不认真扣2—15分。 | |
6、保证安全的措施 | 15 | 如发现图纸中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或要求不合理应及时提出,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发现问题不及时提出,不向有关负责人汇报扣2—15分。 | |
7、工伤事故处理 | 10 | 如因早已发现图纸中有问题,预算员不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而造成事故者扣10分;发生事故后对自己所负的责任推诿扣10分。 | |
8、民主评议群众监督 | 10 | 在职代会上不汇报预结算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扣10分;不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扣2—8分。 | |
合 计 | 100 |
注: 1、总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者为优良;2、总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者为合格;3、总得分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