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新购小型电器进行检验、资料审查、归档、登记入档。
2、负责分类统计计入电器台帐。
3、对新进的小型电器进行防爆及完好验收合格后,发放防爆合格证和完好标志。
4、对各队领用的小型电器下井前检查合格的发放入井证,方可下井使用。
5、对修复后的小型电器进行检查和验收。
6、每周对小型电器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立即处理,有失爆者按规定处罚。
7、各队在井下交换工作地点或移交使用时,管理员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转移账卡。
8、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修复小型电器,做到降低损耗。
9、做到账、卡、物三对照,各种报表准确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