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使用乙快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5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没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储存。
(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汽车运输乙炔瓶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6)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7)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0C。
(8)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
(9)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a的压强。
(10)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o
11.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液化石油气瓶必须放置在室内通风良好处,室内严禁烟火,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2)气瓶冬季加温时,可使用400C以下温水,严禁火烤或沸水加温。
(3)气油在运输、存储时必须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
(4)气瓶不得倒置,严禁倒出残液。
(5)瓶阀管子不得漏气,丝堵、角阀丝扣不得锈蚀。
(6)气瓶不得充满液体,应留出10%—15%的气化空间。
(7)胶管和衬垫材料应采用耐油性材料。
(8)使用时应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12.使用减压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2)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
(3)安装减压器前,应略开氧气阀门,吹除污物。
(4)减压器冻结时应采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烤。
(5)安装减压器前应进行检查,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6)打开氧气阀门时,必须慢慢开启,不得用力过猛。
(7)减压器发生自流现象或漏气时,必须迅速关闭氧气瓶气阀,卸下减压器进行修理。
13.使用焊柜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焊炬和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焊炬和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连接处和气阀不得漏气;焊嘴、割嘴不得漏气、堵塞。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焊炬、割炬气体通路和气阀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再使用。
(3)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焊嘴或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放人水中冷却。
(5)焊炬、割炬的气体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14.橡胶软管应遵守下列规定:
(1)橡胶软管必须能承受气体压力;各种气体的软管不得混用。
(2)胶管的长度不得小于5m、以10—15m为宜,氧气软管接头必须扎紧。
(3)使用中,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不得沾有油脂,不得触及灼热金属或尖刃物体。
15.补充交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