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危害(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危害分为两类。
第一类危害: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称作第一类危害。
第二类危害:导致约束、限制能量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称作第二类危害。是发生事故的条件。引起这类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包括:人的失误、 物的故障和环境因素;
1.4.2. 危害辨识: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1.4.3.风险:特定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风险可认为是潜在的伤害,可能造成致伤、致命、中毒、设备或财产损失等损害。可能性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难易程度;严重性是指事故发生后带来的损失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