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凡在运行中的天然气管网上进行带气作业时,须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必要时由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编制方案,并逐级审批。
2. 凡进行带气作业施工时,须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安全监护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监护(不宜在雷雨天进行作业)
3. 带气作业人员必须明确职责,相负配合,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4. 现场作业负责人要根据工作性质适当安排作业人员,一般带气作业连续操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5. 在室内、阀门井内、类似构筑物内进行带气作业时,必须事先进行通风进行气体分析,并配带防护用品,工作中不许产生火花,不许动用火种。
6. 在沟槽内进行带气作业,要设有便于抢救的通道或梯子。
7. 在运行的天然气管道或设备上进行带气作业时,必须采取局部或全部降压措施,降压作业时管内燃气压力宜控制在300-500 Pa范围内,并由专人观测、控制压力。天然气放散时,要远离人员密集区并有专人监护。
8. 天然气带气作业时,要设警戒区,严禁闲人入内,禁止吸烟及一切火种。
9. 拆除带气的管道和设备时,必须吹扫干净。
10.检查管道或设备漏气可用肥皂水或检漏议,严禁采用明火检漏。
11.带气作业现场只能由现场指挥人员下达操作命令,其他任何人员无权指挥操作人员。
12.如遇天然气着火,可采取以下措施:
12.1用黏泥抹漏气点。
12.2用湿布包黏泥将漏点堵住。
12.3用灭火器灭火。
12.4如压力较高,应首先降低压力,然后采取上述方法将火熄灭,在火势难以扑灭时,可以局部切断气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