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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10月27日

(一)作业前

1. 低压电工经专门培训合格,应持“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上岗。

2. 应熟练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源和管控措施,作业前严格按照风险管控措施进行隐患排查。

3. 熟悉供电系统的供电设施、生产线上各种设备的电传动原理和生产工艺对电传动的要求,了解常见故障的检查和排除方法。

4. 电工操作者在作业前,应验明劳保用品和工具是否符合绝缘安全要求,严禁违章作业,确保有效和安全。

(二)作业中

5. 日常对设备的电气系统进行保养、维护、检修,以保障设备的电传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正常运作和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6. 停电时及时通知各操作设备人员,停电开关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 警示牌,验电、放电,将线路接地,开关上锁。

7. 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发现不合理操作时应及时纠正, 或制止操作,保证安全用电。

8. 维修时,不准进行其他作业,工作时应有保证安全的防护措施,不准带负荷拉隔离开关,不准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电缆和电线。

9. 区域内的配电盘和开关、电机、自动保护装置、变压器等,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自动保护装置、主要电气设备绝缘、接地极每季度进行检查一次。

10. 检查中发现电气隐患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做到生产正常、质量符合要求、安全符合规定。

发生火警时,要立即果断地先切断有关电源开关,再进行灭火,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三)作业后

11. 作业完毕,检查电气线路和设备无异常后送电试车,只有执行“停送电” 这项工作的电工人员,有权取下警示牌并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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