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锯床工
1.1准备好工、卡具及长形工件使用的支架,并应保证工装卡具完整、坚固。
1.2工作前应清除工作场地障碍物,工件存放整齐,圆形工件垛堆两面应加栏挡,以防工件滑脱。
1.3安装锯条应保持松紧合适。锯条不允许有裂纹、弯曲等不良现象。
1.4装夹工件时机床应停稳,应卡紧卡牢,夹紧部位的长度不允许少于 50mm。
1.5锯截特殊工件,应使用特别钳口或专用工具、卡具,防止工件窜动伤人。
1.6 开动锯床前,锯齿不允许触及工件;开动后,缓慢地开启自动升降装置,不允许突然启动,以防锯条折断伤人。
1.7锯床在运转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下电门、抬起床头。
1.8锯截工件时,作业人员应躲开锯齿行程,不允许接触传动部位。
1.9锯截工件时,如工件长于机床面,超出部分要用托架,以免移动工件或截断时,工件滑脱。
1.10调整工件时,应将锯条移到终点,然后拉下电门,等锯条停稳后,方可调换。
1.11对运行部分注油、擦锯、清理等操作,应停机作业,不允许在机床运行中进行。
2.锯削作业通则
2.1被锯割的材料,装夹应牢固,特别是多件装夹,应检查是否全部装夹牢固。
2.2被锯割的材料,如弯曲较大,则不应多件装夹,应单件装夹,装夹牢固后切割。
2.3装卸长料时,应注意周围是否有人;长料伸出床面的部分,应设托架托住。两人抬料时,应顺肩,齐抬齐放。使用起重设备时,应按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捆绑应牢固。
2.4装夹锯条应检查锯条有无裂纹、弯曲,装入锯弓的松紧应合适。如锯条歪斜应及时校正,防止断裂伤人。
2.5锯条中途折断,应关闭电源后再换,并应翻转工件,另割新锯口。
2.6圆锯片,应安装防护罩;锯割中,不允许将头伸向锯片附近,观察锯料情况;当料即将割断时,应注意防止被锯割的材料挤压在锯弓上或砸坏工作台面。
2.7作业中不允许中途脱岗。
2.8锯割好和备锯割的坯料、工件,应分类堆放整齐、牢固,高度不允许超过 1.5m。
3.卧式带锯床
3.1 检查锯条及张力线刷的接触是否良好,液压油量、割液容量是否符合操作规定。
3.2空载运行试车应注意手动按钮及开关是否灵敏好用。台钳夹紧指示灯亮后,方可按下锯条驱动按钮,锯条变速按钮只能在锯条运行中使用。
3.3准确使用“自动一手动”选择器,防止错误动作伤人。
3.4切割时不允许测量工件。工作台不允许摆放工卡具或其它异物。
3.5使用新锯条应先试用锯条,试用锯条时应将锯条走行速度调为正常速度的一半,当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3.6不允许在锯条工作台面上吊装坯料,待坯料顶到辊道后方可吊装。
3.7更换锯条时,应关闭电源,以防碰触到启动开关。
3.8锯床应专人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允许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