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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筒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23日

 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本煤矿的风筒工作人员。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
   2、不用的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
   3、及时修补现场破损的风筒。
   4、及时整理、接好脱节的风筒。
   上岗条件
   第3条 风筒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 风筒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并掌握对局部通风和局部通风机开停的有关规定。
   2、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选用风筒的有关规定。
   3、掌握风筒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4、熟悉所分管区域的掘进工作面的情况。
   5、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
   6、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7、掌握下井须知等有关安全规定。
   安全规定
   第5条 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乡镇煤矿不大于5米,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第6条 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
   第7条 风筒拐弯处要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
   第8条 一台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第9条 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
   操作准备
   第10条 入井时要携带必要的工具和材料,了解工作地点的风筒直径、长度、是否需要新接风筒。
   操作顺序
   第11条 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安装时:运输----吊挂----检查。
   拆除时:拆除----运输----检查(晾晒)---- 修补----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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