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上班时,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带上照明用具,加强个人防护。
第二条 检查矿车轴承润滑是否良好,各部件有无松动,插销、挂勾有无脱落。
第三条 作业前,首先检查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巷道空气是否良好。必须对工作面搞好洒水洗干净巷道15-20m,矿岩湿透方准作业。
第四条 拉好灯、搞好照明、然后检查工作面的松石、处理好后,方准进行下步工作。
第五条 注意工作面的盲(瞎)炮,不准私自乱拖乱挑,掉出来的收拾好后交炮工或安全员,不得私自处理和拿出乱用。
第六条 在工作中要做到:
1、时刻注意顶板松石,发现后要及时处理,以免伤人。
2、注意通风、风筒布要拉到工作面处,如空气不好,马上撤出。
3、工作面和轨道边要清理干净,做到水沟畅通,道上无大块、无杂物、无积水。
第七条 在工作中禁止:
1、在工作中禁止打赤膊、不穿好防护用品。
2、在(下)天井时,应先上(下)一个,至安全处后,再上(下)另一个,禁止两个(多人)同时上(下)。
3、禁止搭乘矿车上、下斜井。
第八条 出渣时,矿渣不能装得过满,装车高度不能超过矿车10cm,宽度不能超过矿车边缘。
第九条 上天井拉底出渣时,应先检查支架是否牢固稳靠,提升或下材料应捆扎牢固,禁止往天井下扔东西,以防伤人。
第十条 推车时禁止两手握住车角和松手放飞车,两手不能扶在矿车两侧,防止过漏斗挤压伤手。
第十一条 前后两车推车距离不小于15米,下坡时不小于30米。
第十二条 挂勾时应仔细检查钢丝绳,连结环是否完好,车挂好后要进行复查,防止错挂和脱勾,确认无误后按规定正确使用信号铃。
第十三条 搞好工作面卫生,做到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