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停电:
1、在检修电机前,必须办理停电检修报告,按停电程序进行停电。
2、此项工作必须由已获得选煤作业电气合格证的电工人员进行操作,专人监护,一人操作。
3、确认应检修的设备名称及设备号。
4、拉闸后,打开门确认高压动触头与静触头三相全部脱开,红色隔离绝缘板已落下。
5、用接地线将负荷侧放电,坚持先验电后放电的原则。
6、用高压验电器在有电的同一级电压的导体上检验其性能完好后,然后检查动触头是否带电。
7、锁上开关,挂上安全警示牌。
8、现场启动,检验启动不了,然后将现场按钮压下,并可靠闭锁,方可检修电机。
二、正常检修:
1、检修高压电机和启动装置时,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⑴、检查周围环境安全,清除设备积尘,及起吊装置的安全可靠。
⑵、打开电机接线装置时,需再次放电、验电。
⑶、拆开后的电缆头,必须三相短路接地,并避免浸入水中。
⑷、做好防止其带动的机械(如水泵)引起电机转动的措施,并在阀门上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⑸、检修工作至少有两人进行。
2、电动机的引出线和电缆头,以及外露的转动部分,均应装设牢固的遮栏或护罩。
3、电动机或启动装置的外壳均应接地,禁止在运行中的电动机的接地线上进行工作。
4、工作尚未全部结束,而需送电试验电机或启动装置时,应收回全部停送电工作票,并通知有关机械部分检修人员后,方可送电。
三、送电:
1、检修工作完成后,送电前由负责人再次检查,清理现场,清点工具,清点人数。
2、现场按钮复位,开锁、摘牌、送电。
3、如需试车,须与调度、集控室汇报,确认后方可启动电机进行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