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适用条件
本规程适用于用于掘进巷道维护工作业。第 2 条 上岗条件
1. 本工种必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巷道维护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了解煤矿井下运输系统,熟悉各开 拓、采准巷道布置系统;了解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
二、准备工作
第 3 条 准备好作业所需工具和材料,认真检查所用材料是否与现场实际需求相符。第 4 条 仔细检查作业地点环境,巷道顶板、支护、轨道等有无安全隐患,存在隐患
时必须先处理后方可作业。三、正常操作
第 5 条 维护巷道失修棚时,先观察顶、帮是否稳定,并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掉活矸危岩。
第 6 条 用单体液压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或木柱将棚顶起、摆正,并使棚梁与支柱脱离,竖腿和梁,当棚腿长度不合适时,可采取加深柱窝或加垫板等办法来调整,必要时更换 合适棚腿。
第 7 条 用背板将顶帮腰实背牢,将单体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或木柱落下回掉,按规定上好拉杆、撑杆或斜撑梁。
第 8 条 修折损变形棚时,先把局部帮、顶下沉的地方支平,去掉背帮物卸压。尽快挖好柱窝架棚,并要将帮、顶背实,用单体支柱、金属摩擦支柱或木柱将要修的棚梁打牢。
第 9 条 拆下背帮物敲下活矸危岩,回出坏棚,更换新腿,背紧煤壁。
第 10 条 将顶部的背板挑出,卸压取下坏梁换上新梁背紧煤壁,拆除临时支护。
第 11 条 处理局部冒顶处活矸危岩,加固冒顶处巷道两帮支护。处理掉塌冒物,紧靠冒落区的下方的棚梁上打点柱,打木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四、收尾工作
第 12 条 将巷道内剩余材料码放好,不影响巷道行人行车。
第 13 条 清理作业现场,将回收支护材料整齐堆放到指定地点。
第 14 条 清点好所带工具及材料的使用情况,做好记录。
第 15 条 向接班人员汇报当班情况做好记录。
五、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第 16 条 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1. 作业前,对周边环境未做好风险辨识、隐患排查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防范措施:作业前必须对周边顶板、物的不安全状态、运动的设备等全面排查,坚持敲 帮问顶,发现险情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2. 扩改过程中,发生顶板冒落或堵人事故。
防范措施:看清顶板及围岩的活动情况,严禁人员在空顶下作业,拆原支架时指定专人 进察顶板,防止顶板冒落伤人。
3. 相互站位不当、自保互保不到位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防范措施:作业时保持合理的安全间距,做好自保互保,实现“三不伤害”。 4.使用手镐、铁锹等工具,手柄连接不牢固造成意外伤害。
防范措施:作业前对使用工器具全面检查,确认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