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物理有害因素
工作场所物理有害因素包括电离辐射暴露限值、高温作业分级、激光、局部振动、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气象条件,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体力作业时心率和能量消耗的生理限值及紫外辐射、红外辐射、噪声级限值等在GBZ1-2002和GBZ2-2002中都有规定。针对不同的有害因素,可选用相应的防护用品,如防紫外红外辐射伤害的护目镜和面具、焊接护目镜产品应符合GB/T3609.1-1994焊接眼面防护具的要求;高温辐射场所选用阻燃防护服应符合GB8965-1998的要求。
有静电和电危害的作业场所应选用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产品应符合GB12014要求和GB4385要求;防止电危害应选用带电作用屏蔽服或高压静电防护服以及电绝缘鞋(靴)、电绝缘手套等防护用品,其产品应符合GB6568.1-2000、GB18146-2000、GB12011-2000和GB17622-1998等标准要求。
有机械、打击、切割伤害的作业场所,应选用安全帽、安全鞋和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 生物性有害因素
如接触皮毛、动物引起的炭疽杆菌感染、布氏杆菌感染、森林采伐引起的脑炎病菌感染,医护人员接触患者引起细菌、病毒性感染。在这些场所选用呼吸防护品时,产品应符合GB19083-200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选用防护服产品应符合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2.根据作业类别选用
在GB/T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中对38种作业规定了如何选用防护用品,例如高处作业(如建筑安装架线、高崖作业旁悬吊、涂装货物堆垒)应选用安全帽、安全带和防滑工作鞋,存在物体坠落、撞击的作业(如建筑安装、冶金、采矿、钻探、造船、起重、森林采伐)应选用安全帽和安全鞋。
3.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测定值选用
如果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较低,选用随弃或防颗粒物呼吸器级别KN95即可;如粉尘属石棉纤维,则应选用KN100的呼吸器(可更换式半面罩或全面罩);如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是缺氧(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或剧毒品,当浓度很高危及生命时,则应选用隔离式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4.根据有害物对人体作用部位进行选用
如果有害物会伤害头部、耳、眼面、呼吸、手臂、身体、皮肤、足部等部位,应根据不同部位进行相对应防护用品的选用。
5.根据人体尺寸进行选用
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只有与个人尺寸相匹配才能发挥最好的防护功能,因此,在选用个人防护用品时应有不同型号供使用者选用。
劳动防护用品不是可有可无的物品,它是保障从业人员安全和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用人单位应遵循国家法规,为从业人员配发劳动防护用品,选用有工业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标志的产品,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