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中毒患者出现意识模糊或昏迷,口服拟除虫菊酯剂量过大者,15~20min内即可陷入昏迷。严重者常有频繁的阵发性抽搐,抽搐时上肢屈曲痉挛、下肢挺直、角弓反张、意识丧失,可持续30~120s,而后出现短暂的定向力障碍并恢复意识。抽搐频繁者每日发作可多达10~30次,各种镇静剂疗效常不满意。重症患者还可出现肺水肿,口服者可发生糜烂性胃炎。这些患者经救治后多能完全恢复,死亡率低,预后较好。拟除虫菊酯与有机磷混配中毒者,临床表现与单纯有机磷中毒无异,亦可出现瞳孔缩小,肌束震颤或肺水肿。心电图检查可发现S-T段下降及T波低平,窦性心动过速或过缓、室性早搏,可随中毒病情缓解而恢复。多数脑电图正常,少数可诱发出阵发高波幅尖波和尖慢波,亦可随病情好转而恢复。肌电图无周围神经损害的表现,有肌束震颤者可出现肌肉重复放电;对周围神经采用不同间期的成对电刺激,可观察到接触者周围神经兴奋增高的表现。
除皮炎外,溴氰菊酯可引起类似枯草热的症状,可诱发过敏性哮喘等。
4.救治原则与其他处置
(1)现场救治
立即脱离现场,有皮肤污染者应即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口服中毒者需尽快用清水或2%~4%的碳酸氢钠液充分洗胃,洗胃后用硫酸镁导泻。
抽搐者可用安定肌肉注射。
(2)治疗原则
无特效解毒治疗,以对症及支持疗法为主。如为拟除虫菊酯与有机磷混配中毒时,应先解救有机磷中毒,再辅以对症治疗。
静脉点滴补液,以促进毒物排泄,同时给予复方丹参、能量合剂、维生素C、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注意防治肺水肿和脑水肿。
(3)其他处置
轻度中毒多于一周内恢复,治愈后可从事原工作;重度中毒者根据病情安排休息,治愈后可从事正常工作,但应调离拟除虫菊酯作业。
5.预防、安全与劳动保护
参见有机磷中毒部分。
拟除虫菊酯作业者应作就业前体检,内容包括内科、神经科、皮肤科检查及血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等。常年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季节作业人员,作业结束后体检一次。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作业的职业禁忌证主要为:①周围及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②暴露部位的慢性皮肤病或有严重过敏性皮肤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