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救治原则与其他处置
(1)现场救护
①脱离接触现场,迅速将伤员转移到空气新鲜处,维持呼吸、循环功能。
②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被污染的眼和皮肤,必要时可用硼酸溶液彻底冲洗眼睛。
③呼吸道如有烧伤,应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严重者应进行现场急救处理。
④用弱酸喷雾剂经呼吸道吸人中和,以防止氨继续产生腐蚀作用。
(2)治疗原则
①早期防治肺水肿,应根据中毒情况尽早、足量、短程使用糖皮质激素、莨菪碱类药物,尤其要注意严格限制补液量,维持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
②保持呼吸道通畅:可给予气管解痉剂、除泡剂(如10%二甲基硅油等)、雾化吸人疗法,必要时应予气管切开术,以清除气道堵塞物,防止窒息。
③对腐蚀引起的皮肤、黏膜烧伤,应按烧伤治疗处理。参照GBZ54或GBZ51。
④合理氧疗,并防止继发感染,及时合理应用抗菌素。同时应及时进行X射线和血气观察,加强护理。
(3)其他处置轻度中毒者,治愈后可回原岗位工作。中、重度中毒者,视疾病恢复情况,一般应调离刺激性气体作业岗位。对留有喘息性支气管炎、间质性肺纤维化或气道狭窄等后遗症的患者,可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518—1996)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预防、安全与劳动保护
为预防职业性急性氨中毒的发生,首先必须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劳动保护工作。①工程条件控制:密闭系统,做好通风。
②防火防爆。
预防火灾与爆炸措施:在作业场所禁止明火、禁止火花、禁止吸烟。现场所用电器和照明灯具应有防爆安全设置。
消防与灭火方法:周围环境着火时,允许使用各种灭火剂。着火时可喷水保持储氨钢瓶冷却。
③储运安全:在储运氨气钢瓶时,应避免受日光及热辐射的影响和相互碰撞,以免瓶内压力升高而发生爆炸。氨气钢瓶应与氧化剂、酸、卤素分开存放,并保持阴凉。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处所。需做好防火工作。
④树立安全健康、劳动保护意识,加强对作业人员上岗和定期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跑、冒、滴、漏现象,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重点企业还应制订应急救援预案。
⑤在氨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修阀门和管道是否密闭,并应强调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一是吸人防护,采用通风、局部排气或呼吸防护器;二是皮肤防护,使用隔冷手套及防护服;三是眼睛防护,使用面罩或眼睛防护结合呼吸防护器。
⑥做到工作环境符合劳动卫生标准:空气中氨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20mg/m3,短时间接触的容许浓度为30mg/m3。
⑦劳动者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应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有明显的呼吸系统疾病,或有明显的肝脏或肾脏疾病,或明显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均应禁止上岗或脱离氨气危害作业。